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3-04-10 07:12:0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合作协议书范文汇总七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合作协议书范文汇总七篇

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及承诺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二、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准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甲方作为买方有权保留对乙方结算和产品质量持怀疑态度的权利。

  四、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合作期间有效;双方合作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四) 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原则,先行垫付必要的发起费用和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前期费用;

  (三) 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五)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新闻发言人,代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六)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

  (七)尽可能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事务。

  第二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

  第二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七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

  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

  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

  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

  第八章 发起团队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发起人团队的.财务制度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行发起人团队的会计、出纳与监督三分开制度。

  第三十六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原则和制度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中规定。

  第九章 发起费用

  第三十七条、发起人筹措发起费用。发起费用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办费,摊入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十章 合作建房项目运作费用

  第三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按合作项目总造价的3%提取项目运作费用。该项费用已经包含第三十七条的发起费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运作费用按合作建房项目进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条、提取的项目运作费用用于支付发起人办公、出差、应酬、会议、聘请顾问团和工作人员及发起人报酬等支出。节余部分归发起人团队支配。

  第四十一条、项目运作费用由发起团队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全体或者成员个人无须披露项目运作费用的用途及明细。

  第十一章 代理公司及代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发起团队依据需要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项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发起团队的委托代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报建、施工……等相关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费为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总造价的2%。

  第四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具体项目的参与人必须认可发起团队选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诺遵守发起团队与其签订的《代管、代建协议书》。

  第十二章 合作建房参与人的责权利

  第四十四条、出资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四十五条、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讨论。

  第四十六条、参与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第四十七条、参与寻找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条、参与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琼海时达渔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LABUAN FOOD INDUSTRIES SDN BHD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两方合称“双方”,各称“一方”。

  鉴于,甲方拥有养殖相关的先进资源、技术;乙方拥有适于养殖的场地并且希望甲方代为管理以进行水产养殖;甲乙双方自觉自愿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开展水产养殖合作活动。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1 养殖品种、数量

  (b) 产品养殖周期为: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c) 产品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产品收购价格最低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内,甲方负责提供:

  (a) 种苗,种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上述人员的工资由______支付;

  (c) 其它双方确认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内,乙方负责提供或办理:

  (a) 养殖场所,养殖场所保证持有符合水产养殖的一切资质和许可,并保证本协议期间内水质无污染,适于养殖;养殖场所的维护费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的办公和住宿场所,租赁费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于网箱等养殖所必需的设施,设施的维护费用由_____支付; (d) 饲料,饲料需要符合中国及养殖厂所在地的质量标准,饲料价格定为马来西亚元/公斤,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甲方于所得利润中扣除;

  (e) 种苗进口的所有入关手续、中方船舶进港许可证、船员签证、代为办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还需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与合作有关其它手续;

  (f) 推荐当地雇佣劳务,该劳务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录用

  (g) 其它双方确认由乙方提供的物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费用和利润分成方式

  (律师建议:鉴于甲方是在乙方水塘进行养殖,相对风险较大,兹建议设定管理费,由乙方于固定期限支付给甲方,可保证甲方承担较小风险。)

  2.1 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费________(马来西亚元/年),第一次管理费支付于本协议生效日后7个工作日内。

  2.2 双方约定,水产的所有权归属____,养殖场的所有权归属____,养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_______________。

  2.3 养殖销售提成方式:

  2.4 捕捞销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捞、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a) 捕捞方式:

  (b) 运输方式:

  (c) 费用承担:

  第三条 双方义务

  3.1 甲方义务

  (a) 提供质量合格的种苗,保证种苗达到检验检疫标准,并且负责种苗出关的各项手续;

  (b) 尽职尽责进行养殖活动,并对养殖场所和乙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和住宿尽到合理使用和保护义务;

  (c) 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捕捞或“休药期”未满等原因,甲方应当预先告知乙方做相应调整;

  (d) 如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甲方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资有问题,甲方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f) 其它双方协议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义务

  (a) 负责种苗入关的检验检疫及其它各项手续;

  (b) 严格履行本协议1.3条各项义务;

  (c) 按时支付甲方的管理费;

  (d) 保证养殖场所的日常维护和安保工作,发生问题24小时内到场解决,确保养殖的正常进行;

  (e) 保证所需附属设备的及时提供;

  (f) 保证办公场所和住宿条件达到甲方要求,并且负责协助甲方和业主进行上述办公场所和住宿的日常维护和修缮;

  (g) 保证本协议存续期间养殖活动的正常进行;

  (h) 其它双方协议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违约责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养殖,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还乙方的管理费用,并支付管理费用___%的违约金;

  (b) 未按照双方同意的捕捞通知单捕捞,应承担_____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

  (c) 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进行利润分成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应付款的__%滞纳金, 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4.2 乙方违约责任:

  (a) 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进行利润分成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应付款__%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b) 未履行3.2条(a)款义务导致甲方种苗无法入关,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c) 未履行3.2条(b)、(d)、(e)、(f)和(g)款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实际损失;

  (d) 未履行3.2条(c)款义务,乙方应每日支付管理费0.5%的滞纳金,直到实际支付管理费为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免责条款

  5.1 不可抗力

  如战争、洪水、飓风等不可预见且无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在各自尽到合理注意和保护义务后,互不负违约责任,并且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但是罢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荐员工导致的罢工,甲方有权随时解雇上述员工,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6.2 本协议的终止

  (a) 本协议到期且双方不再续约;

  (b) 一方违约,双方在其违约发生日起60日内无法达成解决意向,未违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c) 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其它

  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决;

  7.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视作本协议的一部分,和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3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地址: 银行地址: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经营xxxxxxxxxx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xxxxxxxxxx公司。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乙双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各占投资总额的% 。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

  由甲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

  1、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2、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

  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

  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 篇5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家具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为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乙方兑现技术,设备与场地。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两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乙方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乙双方按比例负担。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按照双方商议进行固定比例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两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长期致力于为市政事业的发展、创新而精诚合作。其中:甲方负责市场拓展、项目实施、需求提供等;乙方负责为甲方独家提供市政整车和配件,并根据甲方需求进行整车改进(包括但不仅限于车体结构、外观等)。

  甲、乙双方一直以来合作关系良好,但近期因知识产权等方面因素产生分歧。为保证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使双方在合作中形成双赢结果。经过多次沟通,现双方就对合作关系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昭信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市政项目的市场拓展、项目实施、需求提供等。

  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其独家提供市政整车和配件,并根据甲方需求进行整车改进(包括但不仅限于整车和部件的结构、外观等)。

  3、关于知识产权问题:

  a、所有涉及甲方参与并提供市场需求的知识产权(不包含乙方在协议签订前申请并已生效的),均归属于甲方。甲方可根据需要授权乙方使用。需要注意的是,所述的市场需求包含不仅限于样品、文本资料、邮件、网络即时通讯记录等。

  b、乙方在协议签订前申请并已生效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涉及甲方项目的部分,乙方须无条件授权甲方独家使用,且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转让。

  c、乙方自主研发的产品和知识产权,可向甲方推荐销售使用;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决定其是否投入使用。

  第二条:合作原则

  1、合作排他性原则:在甲乙双方有能力开展的工作,乙方应优先指定甲方作为其合作伙伴。

  2、保密原则:双方应严格保守合作方的各项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秘密是指任何由甲方或属甲方团体中的任何人员提供(无论在本协议签订日期之前或之后,无论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计算机盘片、或其它任何媒体方式,无论是间接或是直接的方式)给乙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系或关联的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任何甲方的文件资料、电子邮件及电子资料、磁介质资料、光盘资料、产品、运行、工艺、规划或意图、产品信息、技术秘诀、设计权利、商业秘密、市场机遇和商业事务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改进产品;

  2)有权监督乙方工作进度;

  3)根据市场需要,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

  4)有义务按照合同约束为乙方即时支付乙方应得账款。

  2、乙方:

  1)有权自主开发新产品;

  2)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履行合同,支付应得账款;

  3)有义务为甲方保质保量、按计划完成项目研发及产品供货;

  4)有义务及时转交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资料。

  第四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乙方承担的保密责任的范围为本协议规定的内容,保密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年,或按照本条第5款规定的保密资料不再具有保密性质为止。

  2、本协议所涉及的机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机密信息,包括对机密信息进行部分或全部发表、修改、翻译、注释、展示、复制、许可使用、转让、赠与等。本条款有效期不以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3、对于双方无明确机密信息约定的内容,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对机密信息的约定:

  1)所透露的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2)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保护这些信息;

  3)对该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对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4、双方对于合作中所取得的对方公司的任何机密信息,以及非公众范围信息的任何机密资料,非得到对方公司的'书面许可,不得在任何场合向第三方透露或利用该机密信息为第三方服务。

  5、不论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有何规定,双方确认下列保密资料不再具有保密性质:

  a、公知,或非因乙方不正当行为而成为公知的资料;

  b、现在或将来合法地和不违反本协议地成为乙方财产而没有任何义务限制透露的资料;

  c、被合理地向甲方证明,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由乙方不违反本协议地独立开发的资料;

  d、由甲方向第三方提供而不对第三方进行类似保密限制的资料;

  e、经甲方书面授权明确批准公开发布的资料;

  f、依法必须由乙方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恰当授权的政府部门透露的资料。就本项而言,如果被依法要求透露任何保密资料,乙方将迅速向甲方发出有关的书面通知,以便甲方可以及时寻求保护令,或其他适当的补救方法。乙方同意尽其最大努力协助甲方取得保护令或其它适当的补救方法。如果没有获得上述保护令或其它补救方法,乙方将仅提供被命令透露的该部分保密资料,并将尽合理的努力取得保证,保证其所透露的保密资料将获得保密对待。

  6、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合同双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未经授权擅自透露机密信息或利用机密信息为第三方服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与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7、因乙方及其雇佣及聘用人员、任何代理、任何与其合作的个人或法人、乙方的任何客户等有可能接触到保密资料或包含保密资料在内的其他资料、程序、产品等的个人或法人而造成的违约,乙方应按公平合理原则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佰万元(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逾期利益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及为主张该损失而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国家行政及司法机关收取的任何费用等),并支付经确认的经济损失总额的50%的违约金。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双方上述范围内的项目合作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七条:协议的有效期及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20年,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逾期不签订新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或者在履约期间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终止。

  2、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或多项,除非获得对方的谅解,否则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发出单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并立即终止本协议:

  1)协议的任何一方无力继续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服务内容;

  2)任何一方的管理或控制或其业务发生任何实质的变化,造成无法继续履行自己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内的合作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排他性条款的约定;

  4)任何一方的任何行为对另一方知识产权造成损害;

  5)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

  3、除了以上情况以外,协议不可以单方解除。如需要解除,必须双方都同意解除方可解除。

  4、协议期间对协议条款的更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协议附件约定。协议附件同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件

  1、放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约束力:本协议及其附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情况下才能修改、补充或变更。

  4、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完整协议: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6、通知: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所有通知和通信应被发送到协议规定的地址,直到该地址由一方向其他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为止。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合作协议书 篇7

  协议编号:

  甲方:深圳市幸福运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现将车牌为的自有营运车辆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元整。每月的营运总产值按协议分配,其中甲方占,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协议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

  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三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甲方为乙方代办该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但乙方应自行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依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调度。

  5、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订相关承包协议,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自主签订的承包协议确定。

  6、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7、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仍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协议签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辖。

  11.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12、本协议附乙方担保书一份。

  乙方: 甲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担保人声明

  本人愿意为乙方签订的以上协议作为担保人,监督乙方能遵守协议、合法经营,并愿承担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决不推诿。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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