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读书心得

时间:2021-07-28 15:14:57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七天》读书心得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写一份读书心得,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天》读书心得,欢迎阅读与收藏。

《七天》读书心得

《七天》读书心得1

  最近我用两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太精彩了,我看了就不愿意放下,一直读,直到被妈妈叫。这本书我看了又看、读了又读,流了数不尽的眼泪,有伤心的泪水、有高兴的泪水、有激动的泪水等等。对了,我忘了向大家介绍了,这本书是许友彬著的,是金波、曹文轩、安武林联袂推荐的。这本书,连续17周位列《亚洲周刊》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连续76周位列前十名!真不愧是感动全球华人读物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辆小车在雨天忽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孩子和一个大人。他(她)们是: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小玲、自私的君顺和司机欧叔。其中健云和白荷有着家族仇怨,但在共同对困难的过程中,他(她)们放下恩怨,互相扶助。在一个大浴盆里,用马来西亚原住民的话来说,那里是神灵的家,进不得。大浴盆是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地方,那里有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已经灭绝的总鳍鱼,像直升飞机一样巨大的蜻蜓,花瓣像伞盖一样大的荷花等等。我最喜欢白荷,因为其中一个故事,大体是这样的:健云找到出口后,他(她)们准备出发时,君顺却生病了,不能跟他(她)们走,于是,白荷便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陪君顺。是白荷这种善良的心灵打动了我。我最讨厌欧叔,白荷劝他不要吸烟,对身体不好,可他不听,反而吸得更多,他还残害弱小生命.......他(她)们各有自己的优点,也各有自己的缺点,但是他(她)们团结友爱,放得下恩怨,互帮互助等等的优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山洞里,他(她)们受尽了苦难,吃蝙蝠肉,吃莲子,吃淡水螺,住在山洞,受尽了苦难,即使这样,我也十分羡慕他(她)们,羡慕他(她)们度过了不同寻常的七天,更羡慕他(她)们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

《七天》读书心得2

  我读了马来西亚儿童文学作家许友彬写的温情悬疑书——《七天》后,有了很深的感触。

  那是一个寻常的雨天,发生了一场不寻常的意外: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乘坐的校车突然掉进地洞。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进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世界,开始了惊心动魄的历险。面对复杂的环境,他们必须先找到食物,生存下去,然后找到出口。他们一起,想方设法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冒险中也有收获,他们发现了美丽的水晶花园,吃了生活在三亿年前,被认为已经绝种了的总鳍鱼,见到了铁锅那么大的荷花、有半米长的大蜻蜓和美丽的水晶花园,找到了君顺的祖母。为了照顾生病了的君顺,善良的白荷主动选择留下来,等待救援。七天过去了,晓玲、君顺、健云和司机欧叔都陆续被救,白荷在森林里被哞哞驮回来。七天里,晓玲与君顺脱胎换骨;七天里,白荷与建云冰释前嫌。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少年互相扶助,穿越了种.种险境,解开了种.种谜团。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白荷善意地为他人着想,她的心灵美好得就像一朵纯美无暇的白色荷花,对每个人都绽放着最迷人的笑靥。娇弱的晓玲知道有东西要与别人分享,不会独吞;勇敢的建云在朋友不见时,会不顾未知的危险寻找;君顺是个自私的人,但对家人却很在乎;欧叔是个可好可坏的人,虽然贪生怕死,但也知道保护孩子。

  它让我知道了不经历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道路坎坷不平,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是胜利者!挣扎在困境时,要有放手一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迎着困难前进,这就是成长!它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如果没有友谊,朋友之间的感情将不复存在;如果没有友谊,原本友好的朋友将变得没有意义。它让我明白了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就好像我们的生活,没有一定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

  《七天》,用生动的语言,清新的笔触,为我的心插上了翅膀,带我飞进了神秘的森林,跟随着他们,走进那条曲折的回家之路,让我收获了生存的本领,纯洁的友谊,团队的精神。

《七天》读书心得3

  时光匆匆,给书柜里的一些书蒙上了细尘。于是,在这个闲暇的午后,我翻开了这本书——《七天》的第一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许友彬,他出生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小镇。《七天》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温情悬疑类的小说,以平凡的话描绘出冲撞人心的感人故事。“许友彬的作品是可以穿越时空超越年龄的。不但孩子们爱读,成年人也能凭此慰籍心灵,重寻自我。”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是这样评价的

  这本书讲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了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与健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学生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地下和地上的历险。

  在地洞里,他们食用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着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的巨型蜻蜓、叶如伞盖的大荷花。洞里还有一个神秘的老婆婆,不知是人还是鬼······

  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恩怨,互相辅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七天过去了,欧叔、健云、晓玲和君顺一一得救,只有白荷还没有走出森林······

  看完了书,我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口。感觉最明显的是在大家一一决定留下照顾君顺,共同逃离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是什么能让他们放弃平坦的生命通道放下怨恨,去在死亡的阴影里共同搜寻一丝丝生气?

  一次历险改变了一切,一次历险又什么都没有改变。生命的路是那样充满坎坷,生命的星辰最终要靠自己点亮!

《七天》读书心得4

  有人说,如果把马来西亚作家许友彬的小说《七天》拍成电影,将会是另一部爱丽丝漫游奇境。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体验一次奇妙的七天之旅吧。许友彬是一位超级会讲故事的导游,他将温情、悬疑、幻想等要素融为一体,不但故事精彩,而且充满人性光辉。

  《七天》写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学生。四个孩子与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下和地上历险。在地洞里,他们食用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的巨型蜻蜓、叶如伞盖的大荷花,洞庭湖里还住着一个神秘的婆婆,不知道是人还是鬼……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了恩怨,互相扶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

  我用七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又用七天的时间去回味思考。七天的旅行带给我许多感悟。

  首先,我懂得了不经历风雨,长不成大树。七天的时间,白荷和建云冰释前嫌;七天的时间,晓玲和君顺脱胎换骨。不受百炼,难以成钢,迎难而上,才能成长。以后,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绝不退缩,我会对自己说:“太好了,别人没有遇到的困难我遇到了,我又多了一次成长的机会!”

  其次,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坏,有光就会有影。就像书中的欧叔,很多人都觉得他是个坏人,可是他也有善的一面。在森林里,打到野兔野猪,他总会烤熟了给小孩子们留一份。而带领大家走出重林的英雄健云其实也并不完美,很多时候容易冲动。有一次因为总鳍鱼,冲上去就和欧叔打了一架,结果被欧叔打了个鼻青脸肿。由此可见,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就像生活,没有纯粹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

  此外,这次旅行还让我相信人类可以和世界更好的相处。故事中的白荷和老虎哞哞就是最亲密的朋友。哞哞冒着生命危险为白荷找来榴莲充饥;在白荷受伤昏迷以后将她驮出了森林。人和动物都可以如此,更何况人与人呢?白荷与健云之间本来有着家族的仇怨,可是,七天的风雨同舟、同甘共苦,他们成为最真挚的朋友。我想,如果我们多一些真诚,多一些关爱,我们一定可以和这个世界更加和谐的共处。

  读着这本书时,我不由地感叹与幻想,真的有“大浴盆”吗?真的有像飞机一样大的蜻蜓吗?我真想到书中去,看总鳍鱼游来游去,告诉白荷健云在哪里。我真想也有一次这样刻骨铭心的七天之旅!

《七天》读书心得5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平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习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杀人者又因杀人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七天》读书心得6

  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和健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孩子与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地上历险。

  这是一本温情、悬疑、爱情与仇怨并存的书——《七天》。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它的情感丰富,内容复杂。

  第一次看时,我感到这书非常梦幻。写的这一切,仿佛是一个“恶梦”,有些地方变得模糊;第二次看时,自己好像身在其中,模糊的地方越来越清晰,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书中,这些孩子们在山洞里苦苦寻找出口。第三天时,他们早已精疲力竭,可他们放弃了吗?没有!他们找到出口后在森林里迷了路,他们退缩过吗?没有!他们再怎样的绝望,也比不过他们那颗坚强、勇敢、抱有强烈求生欲望的心。是的!坚持就是胜利,世界上没有征服不了的山峰。我们要坚强地面对困难。我从前没有坚持的事,历历在目:

  我曾学习游泳,因为怕水,退缩了。

  我曾学习骑自行车,因摔了一次跤,害怕,再也不骑了。

  我曾学习烧菜,怕火,连厨房都不敢进。

  我是多么懦弱啊!《七天》告诉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于是,在假期里,我给自己订了个计划:今年,我必须把这三样全学会!要勇敢面对自己。

  “遇到困难,静下心来,冷静思考。”现在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记得有一次,布置墙报,我们需要彩打一些字,可校内不能彩打。怎么办呢?办法总比困难多!我静心思考。呀!对啊,我可以自己动手写哇!于是,我们准备了彩纸、画笔和剪刀,动起手来,自己做了美术字。这些字多美,比打印的还漂亮!

  人生的路上,不该与别人比,要比的人是自己。我们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坚持到底,战胜自己就是胜利。现在,我慢慢学会了面对困难,开始学习骑自行车。我还是挺害怕,不过我懂得了,要用微笑来面对恐惧。我鼓励自己,只要坚持就会有回报。读《七天》让我明白了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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