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时间:2023-12-20 09:36:2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通用)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

  一只狗的冒险的故事,却成为“世界上读者最多的美国小说”。从骄傲尊贵的驯养家犬,到骁勇刚强的群狼首领;从养尊处优的富裕生活,到冰天雪地地荒野求生。这是一只狗的蜕变历程,也是人类的人生百态。

  这本书的名字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高贵家养犬的冰天雪地的求生过程。我来讲述一下这个故事吧。

  巴克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温暖地带的一户人家,是一条圣伯纳犬和一条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有一天,巴克被人偷出来卖到北方,在淘金路上,从文明世界到原始世界的巴克头一次受到了捆绑,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端,真正教会他“弱肉强食”是一个穿着红色绒线衫的人,他把巴克狠狠打了一顿,巴克才意识到手中拿着大棒的人,才是制定规则的'人。巴克不能不服,但也要学着适应新的环境。

  现实向来是无情的,他的狗伙伴更是教会了他这一点。先是鬃毛白斯匹茨表示友好而被咬死,成为了其它狗的食物。后来,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伤死,他回到丛林与狼群结伴。至此,巴克彻底回到了原始世界。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那些文明人。

  当合上这本书最后一页,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想整本小说虽然只是讲述一只狗的故事,却妙趣横生,引人深思。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好词好句,更多的是人生道理就比如说,第六章他必须成为领导别人的人,要不然就会被别人领导,而表现出自己的善良恰恰是一种无能的表现。在原始生活中,没有善良可言,善良会被理解成害怕,而这种误会可能让你失去生命。杀,被杀;吃,被吃;这就是法律,他所遵照的是发生于时光最幽远地方的指今。这些道理不仅仅是对我们现在有用,更是对未来有用。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约翰·索恩顿。因为他富有爱心,而且还很善良。他与巴克相遇是在,巴克濒临死亡时救下他,从此他和巴克的关系正式开始。索恩顿照护巴克可以用书中的一句话来概括:别人照料狗大多是出于工作和义务考虑,而他照料狗却是自发的,就好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

  本书的作者叫作杰克。伦敦,他是20世纪初极具影响力的小说家,是继马克吐温之后又一位杰出的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写的很多作品我都看过,如《白牙》,《野性的呼唤》,他在这本书告诉我们现实向来是残酷的,生存历来是需要智慧的道理,读完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2

  《野性的呼唤》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 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 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那么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3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之后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终最终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最终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活力火热的心!

  应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应对自我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教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一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终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当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我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我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4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

  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

  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

  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5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好书。其中《野性的呼唤》震惊了我的心。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宠物狗,住在南加州温暖的山谷,却被卖到偏远寒冷的阿拉斯加。因为有大量的黄金,来自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在这里,而这需要大量的雪橇犬。巴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的。

  进入北方后,他意识到环境有多糟糕,生活有多艰难。没有南方法,只有大棒尖牙法。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下去,永不放弃,永不倒下。倒下的是弱者,遵守南法的也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他对导盲犬激怒他的方式有点宽容,然后他不断地指着导盲犬斯皮兹闹事,最后惹得斯皮兹和他大打出手,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而不是斯皮兹原来的位置,巴克也很聪明。如何拉好雪橇,如何克服寒冷,对他来说真的很简单。

  他在极地遇到了五位大师,最后一位名叫约翰。桑顿家的人,救了巴克,也很照顾巴克,不用绕桑顿走很远的路,更不用拉雪橇了,在巴克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可惜桑顿在淘金热中被印第安人杀死,打断了巴克与人的.感情。从那以后,巴克对人失去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新的看法吗?你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这篇文章吗?如果巴克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变成上面的斯皮兹,被别人打败杀死。

  这本书也教会了我另一个道理:不同的环境可以改变事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这个原理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写的很清楚。不改变,就成了失败者,被这个社会淘汰。人也要学会适应形势的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激情,坚持不懈地加强锻炼,增强自己,最终会成功的。

  在我身上,就体现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学到武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改。我总是给人一种自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我发现我还是没有朋友,他们对我还是很尊重的。这时候我才知道,是我改变的时候了。于是,我摘下假皮,善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是一个真实而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才是强者。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6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当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回到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以往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之后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古老的渴望在内心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你读到过这首诗吗?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暑假里,我就有幸从朋友那儿借来阅读了这本精美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当时美国阿拉斯加淘金热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小说中的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又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虽然主人几经调换,但巴克和最终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厚情谊。桑顿多次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多次营救了身处险境的主人。当最终的主人不幸遇难后,巴克将杀害主人的人一一咬死。从此,便走向了荒野。正是这巴克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野性的呼唤,最终让巴克选择与狼共存、原始野性的生活。

  巴克是那样聪明能干,五分钟就为主人赚了1500美元,自我150磅的身体却能拉动1500磅的货物;巴克是那样勇敢忠诚,它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不怕任何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去挑战,它甚至能够几天几夜不睡觉,主人叫它跳悬崖,它就跳悬崖……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精彩鲜活地描述总让我觉得巴克它已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无比顽强、不屈不饶的战士。读着读着,我的心被之感动、为之震撼。我想,也许在巴克看来,人类还不如它们狗忠诚,而是那么的残忍,用毒打的方式制服它们,当它们因饥饿、疲劳、伤病不能为主人拉雪橇时,主人就无情地将它们杀死。所以它才要义无返顾的走向荒野。

  我从前言中了解到,《野性的呼唤》这本小说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我想,杰克伦敦之所以能写出《野性的呼唤》这么精美而又有震撼力的小说。一个跟他艰难的生活经历分不开,还因为杰克伦敦一向是个十分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他少年时代,杰克伦敦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进取为校报投稿。他不仅仅从书中寻找到他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又广收博览,才成就了自我一部又一部作品,获得了巨大成功。不管是《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还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他们那种顽强的生命斗志都值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习、借鉴。

  难怪,历经百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还是一本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好书!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8

  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是圣伯纳德狗和牧羊犬的混种。它狂野而敏感。这是一只狼狗,勤于拉雪橇,机智勇敢的战斗。它过去在法官家里过着富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起散步,在水里玩耍。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边取暖。然而,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这很快引起了美国的淘金热。许多年轻的美国人来到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希望找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热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卖给邮局,送到阿拉斯加拉邮件雪橇。

  在路上,我不打架,成为领导。它的世界里没有怜悯和善良,它信奉一个很简单的原则:要么杀,要么被杀;吃,还是被吃。狩猎和杀戮是为了食物和自卫。它和呼吸一样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对错的考虑。

  也先后换了几个东家,最后被约翰桑顿收了进去。巴克对桑顿非常忠诚。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桑顿两次。不幸的是,桑顿在淘金热时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这时候恩人已经死了,他觉得自己对这个人类社会已经没有留恋了。最后他回应了自己的本性,走进了森林,从此和狼一起过着原始的动物生活。但是,他并没有忘记昔日的友谊,仍然定期去主人的墓地拜谒。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的。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事物来描述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看法,如;

  在这个无情的世界里,付出友情等于付出生命。想要生存,只能往前走,往前走,再往前走,没有退路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唤醒了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告诉它,这个社会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大自然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

  “戴夫太虚弱了,几次摔倒。狗司机停下雪橇,把它拉出队列。骄傲应该属于它。因此,即使他快病死了,他也不能忍受其他狗来做他的工作。戴夫不顾一切地反抗,跳到自己的`位置上。混血狗司机试图用鞭子赶走戴夫,但他无视鞭打的痛苦,狗司机不忍心用力抽烟。戴夫拒绝悄悄地跟在雪橇后面跑。他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上自己的位置,站在索尔莱克斯身边。老公眼里满是辩护和恳求。一只好狗宁愿你杀了它,割掉它的心脏,也不愿你不工作。他们回忆起许多狗的例子:那些狗年纪太大,拉不动雪橇,或者因为与旅途隔绝而受伤死亡。狗司机对于这样的例子是多么悲哀。今天,戴夫要死了,他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才能得到满足。于是他又被套上了绞索,他很骄傲,一只老狗还在绞索上。不止一次,他从受伤的身体里不自觉地疼得大叫起来,好几次摔倒被其他狗拖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爬起来,雪橇从它身上经过。之后,它的一条腿断了。

  作者的人生观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寒,小学毕业后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了自己的本事,成了流氓。没多久就遇到牡蛎贼,开始无资本买卖。我聚集了一群同伴去旧金山湾的农民那里偷牡蛎,甚至烧了别人的船。他打架、喝酒、欢笑和狂欢,在数百英里的海上道路上自由漫步。不久后,他遇到了海湾巡逻队,并反过来成为一名巡逻队,以追捕盗窃养殖产品的小偷。然后他去奥克兰电车公司的电厂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工作13个小时,没有周日,累得要死。

  作者年轻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残忍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9

  杰克·伦敦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就是《野性的呼唤》。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很受震撼。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原本是美国南方一位法官家的爱犬,因为几番周折,被迫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一路上,巴克经历了五个主人,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考验,它内心中的野性也被呼唤了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第二章——野性在复苏。这章故事之所以让我久久不忘,是因为作家把巴克在法官家里和在野外的生活作了对比。以前在法官家当宠物的时候,巴克从来都不会狼吞虎咽,更不会去抢其他宠物的食物。从法官家离开以后,巴克再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后来的主人每天只给它一条鱼,但这根本不能满足一天的食物需求。于是,巴克慢慢开始争夺、偷取其他动物的食物。到后来甚至练成了这样的本事:即使在梦中都能察觉到周围的声响,会用牙齿把脚趾间的冰块舀出来,还会预测风向,在拉雪橇时节省力气。尽管生活变得很艰苦,但巴克始终都是非常可爱的.。比如,巴克的脚和爱斯基摩犬的不同,拉雪橇时脚趾是分开的,所以拉完雪橇后非常疼。这时,巴克就会四脚朝天躺下来,就是饿得发慌,它也不愿意站起来去领他的那份鱼,它的主人只好亲自把鱼给他送过去。后来,巴克的主人把自己的皮鞋筒割下来,包在巴克的脚上做了四双小皮鞋。一天早上,主人忘了给巴克穿上鞋,它就躺在地上,死活不愿意起来,四只脚可怜兮兮的伸在空中,好像在说你不给我穿鞋我就不走了。就这样,巴克适应着各种环境,战胜了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勇气和耐心抵达了路途的终点。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老师告诉我们的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是啊,连巴克都知道面对困难要顽强、要坚持,那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更要相信自己,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0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1

  《野性的呼唤》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与群狗斗争后,逃入原始森林的故事。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

  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得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描写动物的卓越的作品,这部小说描写动物在保护自己、消灭敌人的斗争中表现出的巨大勇气。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2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3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4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不仅聪明,而且非常忠诚。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布克。

  布克本来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布克。

  布克本来是生活在庄园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每天都开心地和主人一起玩耍。后来,它被主人的奴仆偷偷地卖掉了,后来又被别人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极,成为了雪橇犬,布克和雪橇犬的首领斯匹茨中发生的种种矛盾和故事。并在棍棒和饥饿下,变的狡猾、凶猛和坚强,最后打败了斯匹茨成为雪橇犬的首领。这样的`日子也没过多久,它和它的朋友又被转卖了几次,最后它卖给了哈尔。每天都要干很重的活。也吃不饱,布克的朋友都一个个地倒下了。最后,连布克也倒下了,它奄奄一息,再也不想站起来,哈尔非常生气,棍棒雨点般地打在布克的身上,最后关头,桑顿救了它。恶有恶报,最后,哈尔连人带雪橇车都掉到了冰窟窿里了,再也没有上来。于是,桑顿就成为了布克的最后一位主人。而布克经过桑顿的精心调养,变的强壮、俊美起来了,皮毛也发出了油亮的光泽。桑顿和布克的感情越来越深了,他们形影不离,任何人都休想伤害桑顿一根毫毛。

  有一天。有人和桑顿打赌,说布克拉不动一千斤的货物,桑顿不服气,说布克不仅能拉动,而且还可以拉着货物走一百米。他们的赌注是一千六百美元,其实,桑顿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布克没有让主人失望,果然拉着一千斤的货物走了一百米。然后,桑顿用赢的一千六百美元买了装备,也去淘金,最后,布克的主人淘到了很多金子,可是有一天布克不在,到森林里去玩了,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布克发现后伤心欲绝,变的异常凶猛,咬死了印第安人的首领和许多印第安人。最后,布克跑到了丛林里,不仅变成了狼,而且还成为了狼的首领。

  我为布克对桑顿的深厚感情而感动,我为人类的残忍和贪婪而悲哀!我多么希望能拥有一条像布克那样的狗啊!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5

  最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描述了一只狗的蜕变历程。从无忧无虑到负重远行对巴克来说只是一夜之间,从大法官温暖舒适的家到北极荒原,环境急速的改变,巴克没有放弃。它体内狼的基因在慢慢的苏醒,努力学习,或者说不断适应自己的狼性,有忠诚善良的一面,也有狡猾的一面,在桑顿死后,巴克报复杀死了那些印第安人,觉得对人类社会已无留恋决定与狼群为伍,回归野性,但也不忘来桑顿的葬身处来吊唁。

  兽尤如此,人何以堪?当我们从舒适的环境下离开时,我们的抉择是什么,是自暴自弃?还是努力学习去适应这残酷的环境?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适应环境的能力,生活就会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假如,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

  当我们离开校园走向工作岗位之时就应该明白,象牙塔已经彻底的跟我们说了再见,不能再幻想那种悠然自得的生活了,在学校老师不会责罚你,经济来源主要是靠父母,同学之间还是合作大于竞争,在社会上就不同了,工作做不好会受到领导的责问,开始一个人的生活,自己来养活自己。必须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己,这些都必不可少,从可有可无的大学学习到了不进则退的社会生存,你的选择是什么?

  记住那些对你好、耐心帮助你的人,桑顿在素不相识的'条件下,仅仅因为看不惯哈尔虐待巴克就为他出头,而巴克一样为了桑顿可以将一千磅的货物拉一百码来回报(替桑顿赚到了一千美元),这不是靠自己的力气就能完成的,还有主人对巴克的爱所转化的意志力。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义无反顾的为主人报仇,与狼群生活在一起后,也会时常来吊唁桑顿。

  当环境逼迫你却改变时,如果无法改变环境,就去适应这些改变,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去勇敢地去面对。但不要太过偏执迷失了自己,学会感恩,不要忘记那些帮助过你的人,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永以为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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