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

时间:2024-12-27 13:49:48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1

  首先我们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领导”,而在班组内我们应该服从班组长的安排。作为刚进公司不久的“小白”,遇到自己不熟悉、不擅长的信息或情形,我们应当及时向带班反映。记得刚来公司的时候,科室第一步培养我们的就是如何接电话、如何准确地记录及传递信息。信息的接受和传递,即使一字之差都能造成天差地别的影响。起初公司繁琐的.台账记录让我感到有些麻烦,但是良好的工作习惯是保障我们工作质量的第一步。身为班组的台账管理员我深知台账的重要性。人的记忆力和精力是有限的,在席位上会经常遇到几个电话同时打来,这时台账记录就尤为关键。很有可能其中就蕴含着不安全信息,准确地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带班与各级相关领导是我们不容有失的责任。即使是在深夜接受的不安全信息,我们也应当遵守安全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及时、准确地通报信息。

  接受信息需要我们具有高度的敏感性,然而工作经验尚浅的我又该如何判断事情的严重性呢?根据民航局最新发布的民用航空器征候等级划分办法,将航空器所可能发生的征候进行了新的定义。正如新安全法所阐述的,最新的等级划分办法更加的严谨细致。总计21项运输航空严重征候、32项运输航空一般征候、8项运输航空地面征候,并对之前很多模糊项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及注释。对于我们航务人员来讲,所有的征候我们都应当牢记于心,以便在遇到对方所表达的信息并不明确时,我们也要做要心中有数,更有利于我们作出后续判断。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2

  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更加重视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

  首先,我了解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三项原则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前提。只有将安全放在首位,时刻保持警惕,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才能有效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我在学习《安全生产法》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其中对于各种生产活动中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和环节进行了规定,如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等。这些规定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事故的发生。

  最后,我认为《安全生产法》还对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着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协调处置等重要职责;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则必须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而社会各方面则包括媒体、公民等也要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只有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在学习《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认真学习、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才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3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

  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即将于20xx年9月1日开始施行,通过王总的细致讲解使我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

  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安全法的学习,不难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之一。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矿山稳定的基础,也往往是有些企业的薄弱环节。作为一名矿山的管理人员来说,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此次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丰富了许多内涵,是与社会发展主旋律相配套的一部法律,作为矿建施工企业,我们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和理解新法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共同努力来促进矿山的稳定与发展。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4

  最近航空食品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并考试,使我从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我们航食来说食品生产安全是安全生产的一个大环节。食品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航食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安全是地,是我们机场运行的保障。“在岗一时,安全六十分”是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的一道准绳,也是我自己的工作岗位座右铭。做为航食的一员,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捍卫我们航食的食品生产安全。

  航空食品生产环节多,原材料的采购使用、成品的保管储存、包装配送每一个环节都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命脉。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皮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食品安全法》体现在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细微之处。添加剂的规范使用都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食品设备的操作都依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规操作行为,伺机侵吞我们的健康和他人的健康。“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要保证我们食品的生产安全。安全是抵御安全隐患入侵的武器;安全,就是我们的身影,与我们形影不离;安全,就是我们的同事,与我们一路同行;安全,就是一股暖流,温暖着我们全体职工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我们进一步规范食品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事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让我们每个人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在岗一小时,安全六十分”!督促我们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把《新安全生产法》学好、用好、落实好,提高我们航食的安全运行水平,把不安全因素阻挡在安全的屏障之外。警惕与安全共存,共筑安全屏障,共创美好机场。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5

  有人说:“只会唱歌跳舞的并不值得全民敬仰,舍已为人的战士才是我们的全民偶像。”有人说:“不赞网红不赞星,只赞橙衣英雄。”还有人说:“在这和平年代,橙衣英雄为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

  “别害怕!抱住我,马上就出来了……”还记得20xx年的5月29日下午,武安市一家临街店铺轰然坍塌,一名男子不幸被埋废墟中。武安市南环东路消防救援站的队员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通过手刨锹挖,很快将被困者从瓦砾中平安救出。事发现场位于武安市区南关街附近,周边居民比较多,店铺为一层砖混结构,面积大约20平方米,主要经营电子通讯产品。5月29日下午1时25分,屋顶不知何故突然坍塌,当时店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消防队员经过仔细勘察,发现被困男子下半身掩埋在一堆钢筋混凝土里,双腿被卡在桌凳下面无法动弹。为防止落物造成二次伤害,消防队员为被困男子戴上安全帽,还反复叮嘱不要碰触墙壁。由于室内空间狭小,救援器材无法使用,消防队员不顾个人安危,决定从被困男子的侧面实施救援,先是徒手一点儿一点儿将砖块和混凝土刨出,再用铁锹小心翼翼清理周围杂物。经过不懈努力,被困男子于1时55分成功获救。劫后重生的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不断弯腰作揖,甚至下跪深表感谢,消防队员连忙将其扶起,火速送往120急救车。

  孩子们的笑脸,是你们的祝福;年青人的幸福,是你们的渴望;老人们的安祥,是你们的期盼;祖国的繁荣昌盛,是你们不朽的.追求。我赞美你,可爱的消防队员,你用辛勤的汗水,洒出一片片美丽的花海;我歌颂你,勇敢的消防队员,奏出一曲曲铿镪有力的共和国赞歌;我祝福你,伟大的消防队员,你光辉的形象,必将勾勒出一副副气壮山河的绚丽图腾。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6

  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供料净化车间运行一班利用学习天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新法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安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

  作为一名普通的员工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更加清楚了自我的目标:为了工作的安全,为了家人和身边同事的幸福,我会从小事做起,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7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8

  第一段:

  电厂锅炉是发电的关键设备,保证锅炉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在电厂锅炉的运行过程中,我们深知锅炉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因此,保证锅炉的安全生产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多年来,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心得,下面我将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修设备、加强职工培训、做好日常检查、加强通风排烟五个方面谈谈我对电厂锅炉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保证电厂锅炉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我们知道,灌水、放水、开启通风装置等操作,都要按照相应的规程进行。在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才能确保锅炉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因此,我们每位工作人员在锅炉操作过程中都积极主动,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范。定期组织操作规程培训,督促每位员工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提高操作技巧,为锅炉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段:

  定期检修设备是保障电厂锅炉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我们深知,只有设备正常运行,才能保证锅炉的安全性能,降低锅炉的事故风险。因此,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定期检修锅炉设备。检修过程中,我们会仔细检查锅炉的各个部件,清理积灰、防止铁锈腐蚀等。同时,我们也会对锅炉进行维护和改进,提高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设备定期检修不仅有效地延长了锅炉的使用寿命,还提供了锅炉的运行保障,确保了电厂的安全生产。

  第四段:

  加强职工培训是保证电厂锅炉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我们每年定期组织培训,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我们不仅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提升了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让职工能够在实践中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术要领。我们还定期组织演练,让职工在模拟的`实际操作中增加经验,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通过持续不断的培训,使职工的安全素质不断提高,为电厂锅炉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五段:

  做好日常检查是保证电厂锅炉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我们深知,只有日常细致的检查工作,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因此,我们每天都会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查工作。包括检查锅炉的各个部件是否正常运行、设备是否存在损坏和磨损、温度和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等。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通过日常检查,我们有效的保障了电厂锅炉的安全生产。

  总结:

  电厂锅炉安全生产是电厂发电的基础和保障,我们始终高度重视锅炉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修设备、加强职工培训、做好日常检查以及加强通风排烟等措施,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心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电厂锅炉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9

  安全是一个人生存的首要条件,安全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20xx年,为了适应新发展的要求,修改了《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是铁路企业工作中的头等大事,也是我们下大力气,花真功夫,常抓不懈的首要工作。安全,对于铁路职工来说是尤为重要的`,关乎着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快乐,关乎着交通运输秩序稳定的大局。正是“安全”保持着铁路行业高速、迅猛的发展态势,也正是“安全”让我们铁路不断的走向更快、更强。作为担当旅客列车车辆检修、运用部门,安全生产必须从遵章守纪做起、从精检细修做起,必须创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必须长抓不懈。安全生产管理,实质是对人的管理,我作为乘务车间一名“两纪”方块的管理人员,要求乘务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准则,自觉形成“旅客列车无小事”的安全价值观,并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两违”现象的发生,为“旅客列车”打造一道坚固的安全防护堤。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10

  作为企业员工,我们有责任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了解,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以下是我个人在学习安全生产法后,如何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了解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培训。企业管理者要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和员工的重要性,并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企业还要定期组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掌握正确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其次,管理者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带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法。此外,管理者还要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再次,员工要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员工要认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此外,员工还要积极参与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事故应对能力。

  最后,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企业管理者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总之,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了解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培训,管理者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员工要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11

  安全无小事,安全不是一个人管出来的,而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建筑工程属于安全生产高风险行业,建筑产品的单件性与施工地点多样性的特点,建设工程结构复杂、交叉作业多,参与施工的人员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基础薄弱,对施工生产的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安全不是一个人管出来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任何部门有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避免方案与操作脱节,建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安全隐患无处不在,抓规章、健全制度,施工中严格按规章操作,每个分项工作开工前,必须根据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安全预防措施等做全面的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自觉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把交底单作为技术档案存档。存档不是目的.,要活学活用,要将交底内容牢记于心。做到任务明确,风险知悉,心中有数。

  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无论身处项目,都要树立“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的安全我有责”的思想,构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的过程中树立企业的安全文化,为实现长期安全生产奠定坚定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12

  虽然企业在落实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面上的工作有很大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不硬,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强化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13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它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安全生产即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工作时注意安全”,这是妻儿对我的叮咛,父母总是在临行时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修磨人每天上班所恪守得信念。修磨是一个很神秘,很复杂的一个工作状态,它与车轮的加工返修,与二检的复检,金轮的包装,还有头上的行车,甚至和钻床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修磨车间近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大家都十分积极的.参与进来。我们每天都有大量车轮倒运,从南头到北头,中间有这很长一段距离,来来往往的人还很多,电瓶车装载满满的车轮缓缓的前进,万一有人不注意被电瓶车碰到怎么办?立即反映,立即整改。每辆电瓶车都配上“大喇叭”,同样我们在行车上也配上“大喇叭”,效果那同样是棒棒的。

  同样再好的安全防护,也比不上我们自身的安全修养,每一条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都是在一起起血的经验教训中积累而来,当我们走上每个岗位时,身边的老师傅都会手把手教你,把自己的经验交给你,同时也会在一旁看着你,“你这样上料安全吗?”“你挂钩子时不能抓钢丝绳,要抓钩头。”“怎么打磨又不戴眼镜?”这就是一名合格的老员工对我们这帮小伙子的要求。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啊,这个责任,真的很重。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都做到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远离安全红线,就一定能把好我们的安全关!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14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

  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15

  《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该法于20xx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学习《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我对于相关条款的含义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新的认识。

  首先,《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三项原则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前提。其中,“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时刻保持警惕,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而“预防为主”则是指在生产活动中,要以预防为主要手段,事前预测、预警、预控,防患于未然,做好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综合治理则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其次,《安全生产法》还对各种生产活动中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和环节进行了规定,如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等。这些规定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安全生产法》还对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着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协调处置等重要职责;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则必须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而社会各方面则包括媒体、公民等也要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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