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

时间:2025-03-05 10:05:20 欧敏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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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通用5篇)

  培训教程是一种系统化的学习资源,旨在提供特定领域或技能的指导和知识传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通用5篇)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 1

  一、课程导入

  粮食流通环节连接着粮食生产与消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意义重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作为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规,为整个粮食流通行业提供了基本准则与行为规范。本次培训旨在深入剖析该条例,帮助大家精准掌握其核心要点与立法精神。

  二、《条例》修订背景与意义

  (一)修订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将粮食安全置于重要战略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提出完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又从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对粮食安全提出新要求。随着粮食市场环境变化,旧有条例部分内容难以适应新形势,亟待修订完善,以确保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有序运转。

  (二)修订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构建起更为健全的粮食流通管理框架,全面充实制度内容。它是对过往粮食流通治理经验的系统总结,充分反映粮食流通监管政策,标志着粮食流通正式迈入全面依法治理新阶段,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条例》主要内容详解

  (一)总则

  明确《条例》立法目的为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定适用范围涵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同时确立粮食流通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等。

  (二)粮食经营

  1. 经营准则:要求粮食经营者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筹措、仓储设施、质量检验等能力,遵守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计量等标准与规定。

  2. 收购环节: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收购者收购粮食时,需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还应进行质量安全检验。

  3. 销售环节:销售粮食要确保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变质、被污染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明码标价。

  4. 储存环节:粮食仓储设施需符合标准与技术规范,做好储粮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品质检验,对达到轻度不宜存的'粮食及时出库,防止粮食霉变、虫蛀等损失。

  5. 运输环节:运输粮食严格执行国家运输技术规范,防止粮食污染、受潮、变质等,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

  6. 加工环节:粮食加工者应遵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发霉变质原料,不得添加非法添加剂,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

  7. 进出口环节:从事粮食进出口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守贸易秩序,维护国内粮食市场稳定。

  (三)宏观调控

  1. 调控体系: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运用储备粮吞吐、进出口调节、价格干预等手段,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稳定。

  2. 储备粮管理:明确储备粮的功能定位、动用条件与程序。承储企业应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规定,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3. 粮食应急:建立粮食安全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状态下粮食组织、供应、价格等管理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粮食供应。

  (四)监督检查

  1. 检查职责:明确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中的职责分工。

  2. 检查措施: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可采取的措施,如进入粮食经营场所检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查封扣押违法粮食等。

  3. 社会监督: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粮食流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检查部门应及时受理并查处。

  (五)法律责任

  对粮食经营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各类主体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明确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四、互动答疑

  大家对《条例》内容若有疑问,可随时提出,共同探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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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课程开篇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并非纸上条文,而是与我们日常粮食流通工作紧密相连,对各环节工作开展具有关键指导作用。本次培训聚焦于如何将《条例》切实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工作合规性与效率。

  二、粮食收购工作中的条例应用

  (一)备案管理落实

  在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后,收购者需按规定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实际操作中,要准备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仓储设施证明等备案所需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指定渠道提交备案申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收购者具备相应经营条件。

  (二)质量检验执行

  收购粮食时,务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现场需配备专业质量检验设备,如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等。对每一批次收购的粮食,都要进行扦样检验,检测项目包括水分、杂质、容重、不完善粒等。例如,若收购小麦,水分应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超过标准需进行烘干等处理,确保收购粮食质量合格。同时,要如实记录检验结果,为后续粮食销售、储存提供质量依据。

  (三)及时支付售粮款

  按《条例》要求,收购者必须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健全财务结算制度,收购完成后立即进行结算。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等多种支付方式,但无论何种方式,都要确保售粮者能及时收到款项。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当场支付,需与售粮者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支付时间与方式。

  三、粮食储存工作中的.条例应用

  (一)仓储设施维护

  粮食仓储设施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与维护,查看仓库墙体是否有裂缝、屋顶是否漏水、门窗是否完好等。对于储粮设备,如通风设备、熏蒸设备、粮情监测设备等,也要定期保养与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例如,通风设备要定期清理风道,防止灰尘堵塞,保证通风效果,维持粮堆内适宜温度与湿度。

  (二)品质检验实施

  储存期间,应定期对粮食进行品质检验。一般来说,对于安全水分粮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品质检验;对于高水分或有质量隐患的粮食,检验频率要适当增加。检验项目除常规质量指标外,还包括色泽、气味、脂肪酸值等品质指标。当粮食品质达到轻度不宜存时,要及时安排出库,避免粮食进一步变质。同时,要做好品质检验记录,建立粮食质量档案,记录粮食储存期间质量变化情况。

  四、粮食销售工作中的条例应用

  (一)质量把控

  销售的粮食必须质量合格,不得销售霉变、被污染、陈化粮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在销售前,要再次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确保质量达标。若销售的是成品粮,如大米、面粉等,还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等信息。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粮食,要进行相应处理,如对轻度霉变粮食进行整理,严重变质粮食则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严禁流入市场。

  (二)明码标价

  按照《条例》规定,粮食销售要明码标价,明确标注粮食的品种、等级、价格、产地等信息。在实际销售中,可通过价格标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标价展示。例如,在粮食批发市场摊位上,每个品种粮食都要摆放价格标签,让购买者清楚了解粮食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互动交流

  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条例》时遇到哪些问题或有什么经验,可在此分享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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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课程引入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能更直观深入地理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遵循条例规定,避免违规风险。本次培训将围绕多个典型案例展开剖析。

  二、粮食收购违规案例分析

  (一)案例详情

  某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季节大量收购小麦。在收购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该企业未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验,对部分水分、杂质超标的小麦未进行处理便直接入库。同时,在支付售粮款时,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农民售粮款长达数月。

  (二)违反条例条款

  1. 质量检验方面:违反《条例》中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对收购粮食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的`规定。

  2. 支付售粮款方面:违反了收购者应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的条款。

  (三)处理结果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农民举报后,立即对该企业进行调查。经核实,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超标的粮食进行整理达标,并限期支付拖欠的售粮款。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企业处以相应罚款,将该企业列入信用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三、粮食储存违规案例分析

  (一)案例详情

  一家粮食仓储企业储存大量玉米。由于仓储设施老化,企业未及时进行维护,导致仓库屋顶漏水。在粮食储存期间,企业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品质检验。当粮食出现发热、霉变迹象时,企业才发现问题,但此时部分玉米已严重变质,无法作为食用粮销售。

  (二)违反条例条款

  1. 仓储设施方面:违反《条例》中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2. 品质检验方面:未履行储存期间定期进行品质检验的义务,违反相关规定。

  (三)处理结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对该企业进行查处。企业因仓储设施不符合要求且未定期检验粮食,被责令停业整顿,对仓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完善粮食检验制度。同时,对变质粮食进行无害化处理,企业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面临行政处罚,其违规行为也被公示,影响企业信誉。

  四、粮食销售违规案例分析

  (一)案例详情

  某粮食销售商将一批陈化粮冒充正常粮食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未对粮食进行质量检验,也未明码标价,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批粮食。

  (二)违反条例条款

  1. 销售粮食质量方面:违反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的规定,将陈化粮作为正常粮食销售,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

  2. 明码标价方面:未按《条例》要求明码标价,违反市场交易规则。

  (三)处理结果

  消费者发现问题后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确认销售商违规行为属实。销售商被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售出的问题粮食。对销售商处以高额罚款,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挽回消费者损失。

  五、互动讨论

  大家对这些案例有何看法,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避免类似违规情况发生,可进行讨论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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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课程开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经历了修订完善,了解新旧条例差异,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政策变化,适应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要求。本次培训将对新旧《条例》进行详细对比分析。

  二、管理体制方面对比

  (一)旧条例规定

  旧条例在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对地方政府责任强调相对较弱,粮食流通管理体制在部分职责界定上不够清晰,不同部门间协同合作机制不够完善。

  (二)新条例变化

  新《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地方政府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细化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在粮食流通管理中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构建更高效的管理体制。

  三、监管方式方面对比

  (一)旧条例规定

  旧条例实行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制度,对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和个人设置较高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市场活力。在后续监管中,侧重于事前审批,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足。

  (二)新条例变化

  新《条例》适应粮食流通市场化发展,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粮食流通信用监管制度,通过信用评级、信息公示等方式,加强对粮食经营者全过程监管,实现从“重审批”到“重监管”的转变。

  四、监管内容方面对比

  (一)旧条例规定

  旧条例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防止粮食损失浪费等方面规定相对笼统,对粮食流通中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如网络粮食销售监管、粮食加工环节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缺乏针对性条款。

  (二)新条例变化

  新《条例》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明确收购者收购粮食需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储存期间定期品质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对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粮食销售作出严格限制。同时,对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作出具体规定,包括仓储设施标准、粮食出库时机、运输技术规范等,鼓励应用先进技术减少损耗。

  五、责任追究方面对比

  (一)旧条例规定

  旧条例对粮食流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处罚方式不够多样,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个人责任追究不够明确,违法成本较低,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二)新条例变化

  新《条例》全面强化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金额,增加处罚种类,如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对企业进行处罚,还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个人进行处罚。同时,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交流环节

  大家对新旧《条例》对比内容有疑问或见解,可在此交流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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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是为全面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和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共同组织编写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以《条例》为总纲,吸收了国家粮食局举办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研讨班上有关领导和专家的讲义内容,吸收了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同志主编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读本》的部分内容,吸收了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关于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最新研究成果,针对目前各地在贯彻实施《条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较系统地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和释惑。同时,为方便读者查阅相关资料,《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收录了与《条例》直接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文件。下面是关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的内容!

  内容简介

  为全面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和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共同组织编写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以《条例》为总纲,吸收了国家粮食局举办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研讨班上有关领导和专家的讲义内容,吸收了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同志主编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读本》的部分内容,吸收了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关于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最新研究成果,针对目前各地在贯彻实施《条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较系统地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和释惑。同时,为方便读者查阅相关资料,《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教程》收录了与《条例》直接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文件。

  目录

  深入学习正确理解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代序言)

  总论篇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条例》立法背景和指导思想

  第二节 《条例》起草过程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条例》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

  粮食经营篇

  第二章 粮食流通管理体制

  第一节 世界主要国家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比较

  第二节 我国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历程

  第三节 我国新型粮食流通管理体制的建立

  第三章 粮食经营运行机制

  第一节 粮食经营准则

  第二节 粮食收购

  第三节 粮食销售

  第四节 粮食储存

  第五节 粮食运输

  第六节 粮食加工

  第七节 粮食进出口

  第四章 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第一节 粮食市场概况

  第二节 粮食现货市场

  第三节 粮食期货市场

  宏观调控篇

  第五章 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第一节 粮食宏观调控概论

  第二节 粮食宏观调控目标

  第三节 粮食宏观调控手段

  第四节 粮食宏观调控机制

  第六章 粮食安全应急体系

  第一节 粮食安全应急机制概论

  第二节 粮食安全应急工作内容

  第三节 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程序

  第四节 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第七章 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第一节 粮食流通统计概论

  第二节 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第三节 粮食统计内容与程序

  第四节 粮食统计工作问题与对策

  监督检查篇

  第八章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

  第一节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体系

  第二节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意义

  第三节 《条例》中监督检查规定的特点

  第四节 粮食流通市场监管问题与对策

  第九章 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管体系

  第一节 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管概论

  第二节 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管制度

  第三节 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管问题与对策

  法律责任篇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论

  第二节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处罚权

  第三节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粮食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粮食流通中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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