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的意思

时间:2023-01-28 07:43:44 汉语词典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诡辩的意思

  中文当中,有着非常多的词语来描述一件事情,也有许多词语来述说一件事情。本次,小编要介绍的词语为“诡辩”,有兴趣知道这个词的意思以及相关知识吗?那就接着看看吧!

  诡辩的释义

  ①(名)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是一种手段。(作主语)

  ②(动)无理狡辩。他在进行~。(作谓语)

  [构成] 偏正式:诡〔辩

  诡辩的基本含义

  黑格尔解释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论证方法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拓展阅读】

  诡辩行为的特征

  ①外表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

  ②无理狡辩诡辩论的哲学根源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诡辩行为的手法

  含糊其词:

  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偷换概念:

  偷换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

  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例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俗语,有的人把“为”字偷换为“修为”(汉语字典里从来没有这种用法的)。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

  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

  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虚假论据:

  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循环论证:

  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以人为据:

  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诉诸权威:

  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机械类比:

  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以偏概全:

  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

  偷换论题:

  故意违反同一律要求,在辩论过程中没有保持论题一致,中途换题。

【诡辩的意思】相关文章:

谐的意思05-02

碑的意思05-01

幸福的意思11-22

冷门的意思03-29

缭绕的意思08-30

软化的意思01-09

摄理的意思03-25

惜别意思01-11

执意的意思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