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就本高招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2010高考 时间:2010-06-2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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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就本高招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20小时前

  

  △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的要求是什么?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稳步深化改革,不断优化服务,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和秩序。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本市实际情况,在录取工作阶段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招生录取管理之中。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程序,未经公示,一律不予录取;结合录取工作进程,适时发布有关录取政策、录取情况等信息;加强和改进招生服务,为考生提供及时、便利、多渠道、免费的录取信息查询,确保考生在集中录取各阶段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二、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投档细则。改进投档录取软件,在可靠、可行、安全、稳定、准确上下功夫,确保录取工作在技术保障、设备配置、安全环境运行上万无一失;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向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然后再进行正式投档;将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4个调整为6个,努力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

  三、加大信息保护力度,维护考生利益。加强技术研究,从源头上防止考生信息泄露,避免利用数据信息进行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并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欺诈考生的行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高校招生的公正、安全和秩序。

  △目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准备工作情况如何?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经过命题、评卷教师和全市招考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我们已顺利完成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统计登分等工作。6月27日起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发放盖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绩专用章”的高考成绩通知单。www.xinchuanbo.cn

  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或拨打118114或960695教育声讯电话,移动用户拨打12590203,输入查询码和密码,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分管市领导主持召开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部分成员会议,根据今年本市集中录取阶段的考生数和招生计划数,讨论、审定“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工作将从7月4日全面展开,8月9日结束。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什么体制?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校按规定比例决定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材料数,高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招生录取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如何保证高校录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人士组成的上海市高校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在录取现场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每一批次录取前,上海市高校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与录取现场指挥部将联合召开该批次招生院校招办负责人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招生情况,督促各招生院校遵守招生规定,强化有效监管力度。

  △相关学科的调整分是怎么回事,调整方案是怎么确定的?

  ○本市从1988年开始实行“3+1”高考方案(2001年起考试科目调整为“3+综合+1”),其中“1”是指考生在理、化、生、政、史、地六门课中可选考一门相关科目。由于各招生院校按文科和理科大类进行排序录取,本市的理科考生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的一科,文科考生选考政治、历史、地理中的一科,即同为理科或同为文科的考生选考科目不同。为了使相关科目的考分有可比性,必须按文、理大类对相关科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绩称为“调整分”。

  调整分方案是依据教育测量学和统计学的原理并经过了专家论证,它伴随着“+1”方案实施延续至今。每年高考成绩统计完成后,应用当年确定的调整原则和数学模型并请专家进行反复测算后,才得出当年调整分结果。实践证明,对相关学科的成绩进行调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调整办法也是科学的,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广大考生的广泛认同。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怎样划定的?

  ○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文科和理科两类,将全市考生的考试成绩分文科和理科分别排序,根据各批次文、理科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目前首先公布的是5月份填报志愿的第一、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所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是按各自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数之比为1:1.1(第一批)和1:1.05(第二批)左右的比例来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折算得到,体育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得到。

  △为何每年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有变化?

  ○影响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低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招生计划数,二是报考人数,三是考生的考试成绩(包括平均分数和各分数段的分布)。这三个因素每年都会有变化,受其影响,每年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都会有所不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第二批本科或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折算的,也会有相应变化。

  △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本科院校录取?

  ○由于各高校、专业招生有不同要求,线上考生的志愿分布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分布也不可能完全匹配,因此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人数之比为1:1.1和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使高校招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

  显而易见,由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再加上考生填报志愿的不均衡,肯定会有一些线上考生不能被相应的招生批次录取而落入下一批次。对此,考生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是否存在不被录取的风险?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增加了考生志愿的有效性,降低了各批次高分落榜的风险,但是如果填报不当仍然有被退档或无法满足志愿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 档案投不出去

  原因可能是考生填报志愿定位不准确,志愿过高,或各志愿之间缺乏合理的落差。如果考生在一个批次中填报的全为层次相同的高校,若其高考成绩较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的高校应投档数已满,该考生本轮投档未成功,将直接进入征求志愿。

  (2) 虽已投档,但被高校退档

  原因可能有:一是报考比较热门的专业,专业撞车且不愿接受调剂而导致专业匹配不上;二是不符合高校专业录取要求;三是在投档到高校后,相对考分低,排序靠后,专业计划额满。

  因此,考生被投档进入所报高校,但是由于所填专业满额,而考生自己又不服从调剂等(如不愿意读高收费专业、医科专业、农林专业,或因体检、外语口试等不符合专业招生要求),都有可能被退档而直接进入到征求志愿。

  △高职(专科)批志愿什么时候填?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除3所公安高专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招办安排)。参加秋季高考且未被5月份所填报志愿高校录取的考生、未参加5月份填报志愿的考生或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都可以参加7月份的志愿填报。请相关考生届时不要离沪,以免错过填报时间。

  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30日(志愿填报结束后)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集中录取阶段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数之比为1:1的比例来划定。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