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0年高考录取查询

2010高考 时间:2010-07-09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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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0年高考录取查询(中国大学网 www.unjs.com)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朝鲜语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和程度,其中朝鲜语专业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3.学院对招收学生无男女录取比例限制。

4.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5.根据各省招办提供的生源情况,一般按招生计划数100%提档。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录取调剂考生。

7.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8.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或降分)的相关政策,按各省已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

9.艺术类专业:①在吉林省和山东省:非美术类专业招收我院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美术类承认该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音乐学、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考生达到我校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②辽宁省: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歌舞表演方向)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其他专业承认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该省艺术类专业均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③河北省:承认该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④内蒙古自治区: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⑤艺术类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咨询电话:(0431)84537195、84537149、845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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