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2010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简章

2010高考 时间:2010-07-15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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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2010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简章(中国大学网 www.un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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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简章日前已出台,具体如下:

一、学校及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治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接受国内外高级访问学者和外国留学生的资格,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更多信息请访问校园网:www.tust.edu.cn)。

学校现有16个教学院部之一的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85年,原称工业艺术工程系。学院现有在校生1600余人,教师90人,其中正教授8名,副教授19名。经过多年发展和建设,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专业设置合理、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并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高等艺术设计教育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艺术设计人才。

艺术设计学院以"艺工结合,以艺为主"为办学思路,以教学为中心,形成了"厚基础、宽专业",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强调形象思维练习和创新意识练习的教学体系。师资结构合理,教学质量良好。学院实行以老带新的导师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外出攻读学位以及进修培训,旨在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艺术创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学院聘请了德国斯图加特艺术学院的雷曼教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柳冠中教授、天津美学协会会长彭修银教授等多名国内外知名教授作为客座教授。

学院的学科设置日趋完善。现有设计艺术学、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四个专业,下设产品设计等十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天津市"十五"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成立了艺术设计研究中心,作为学院发展的窗口,下设各专业工作室,为加强学术研究,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学院拥有大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办学条件在国内同等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0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美术专业学生380名。各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计划层次学制说明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工业设计(玩具设计)60人

40人本科四年文理兼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学费:8000元/年.生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60人

60人

60人

20人本科四年

服装设计与工程20人本科四年

动画60人本科四年

2.办学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3大街29号),邮政编码:300457

三、艺术类美术专业招考办法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报名时间及办法

(1)天津考点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第一,在天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2月1日至2月20日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网站(网址:www.tust.edu.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正确,提交确认后将作为录取时的依据;

第二,考生用标准A4复印纸打印报名表,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确认。

②现场报名: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报名时间要求,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报名。

(2)其它考点报名办法

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规定办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开具的艺术类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实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4.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5.2010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见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安排表)。

6.专业考试科目、时间、要求及成绩查询方式。

(1)考试安排

科目考试时间满分值备注

素描150分钟200分素描(默写)

速写(默写)

色彩(默写)

速写30分钟100分

色彩180分钟200分

总分500分

(2)要求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考点了解有关考试的注重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进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画具及用品考生自备。

(3)成绩查询方式

①2010年4月10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7.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3)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1.5×50%

例如: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398分,高考文化成绩为426分。经计算其综合分为:

426×50%+398×1.5×50%=511.5分。

(4)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40名以内(含第40名),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5)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四、有关需知

1.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2.学生进学后的待遇与复查

学生进学后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进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进学资格。

3.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传真:(022)60273023

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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