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专业执行三本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绘画(中国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咨询电话:0378-5913080 3880086 3880262
来源:(-2009年石家庄经济学院专科分数线_高考分数线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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