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录取规则查询方式

2010高考 时间:2010-08-11 我要投稿
【www.unjs.com - 2010高考】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录取规则查询方式(中国大学网 www.unjs.com)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录取规则查询方式

/2010-08-05 18:28:26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考生进校后,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调换专业。

第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其余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第十七条: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必须进行肝功能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的检查,对肝功能异常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在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查合格证明。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电话:0878-3875439、3875546、3875470

传真:0878-3875439

邮编:675005 E-mail:e.v.o@126.com

更多高校信息请登录:www.henanzs.com.cn网上在线报名:

网上报名愿你大学梦

高考成绩不理想,分数低怎么办,在线报名上大学:低分也能上大学,咨询QQ:598180610,1017940232,1072108433短信咨询:15098904017

请谨慎发帖,本网站会记录您的IP地址。请注意,根据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您发帖内容、发帖时间以及您发帖时的IP地址的记录保留至少60天,并且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这类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显示全部

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