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一、关于今年的招生计划和预计录取率
今年全国共有1481所区内外院校计划在我区招生约20.1万人,比去年增加1.66万人,增幅9.02%。其中:本科计划8.25万人,占41.04%,比去年增加0.64万人,增幅8.45%。高职高专计划11.85万人,占总计划数58.96%,比去年增加1.02万人,增幅9.42%。预计今年录取率可达到70%。
二、今年和去年高考各科目平均分对照
2010年
2009年
增减
语文
90.32 94.81
-4.49
数学(文)
51.86 53.56
-1.7
数学(理)
63.87 62.64
+1.23
英语
81.24 80.10
+1.14
文科综合
129.85 135.60
-5.75
理科综合
120.73 122.38
-1.65
文科总分
346.07 358.36
-12.29
理科总分
361.22 363.83
-2.61
三、关于高考成绩查询和成绩使用办法
今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继续实行免费查询。查询系统已于6月22日17:00开通。今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继续通过各家媒体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高考总分200分以上的一分一档表,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直接的参考信息。今年高考不查卷,成绩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不张榜公布,只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使用。
四、关于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我区2010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已经确定,考生填报志愿的方式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从6月20开始,考生可以填报本科提前批、本科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0:00;考生到报名站打印并签字确认志愿信息的时间为6月28日11:00以前,具体开始时间由各市招生办(考试院)自行规定。
本科其他批次,即自主招生批、本科第一批A类、本科第一批B类(含预科、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批、本科第三批和本科第三批预科批的填报志愿开始时间为6月28日15:00,截止时间为7月2日10:00;考生到报名站打印并签字确认志愿信息的截止时间为7月2日11:00,开始时间由各市招生办(考试院)自行规定。
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高职高专预科批的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日至8月6日16:00,具体填报和确认时间将提前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安排也将提前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2010年我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今年我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共分为12个批次进行。具体录取时间的安排是:
录取日程表
录取批次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
7月4--7月9日
其中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艺术类征集志愿仅限于使用广西术科统考成绩的专业)时间:7月8日15:00
本科独立学院艺术、体育专业批
7月10日--7月12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11日17:00
自主招生批
7月12日--7月13日
本科第一批A类
7月12日--7月16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18:00
本科第一批B类
7月16日--7月19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17日12:00
本科第二批
7月19日--7月27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23日18:00
本科第二批预科批
7月27日--7月28日
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
7月28日--8月3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7月31日15:00
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预科批
8月3日--8月4日
考生填报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
8月2日--8月6日
高职高专提前批
8月7日--8月12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8月10日18:00
高职高专普通批
8月12日--8月19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8月15日15:00
高职高专预科批
8月19日--8月20日
高职高专补录
9月18日--9月25日
其中征集志愿时间:9月20日
广西划定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经严格、科学的测算,划定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A类、B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500分,文史类510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433分,文史类453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351分,文史类383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210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84分/83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术科):247分/72分。
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80分/60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13所高等学校可自行划定本校全部或部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分别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和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计算,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281分艺术文类:294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228分艺术文类:249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147分艺术文类:1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