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中户口迁入者不得异地借考

时间:2021-12-13 11:14:06 高考热讯 我要投稿

广东2011年高中户口迁入者不得异地借考

  从中山市招生办获悉,中山市2011年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12月20日—12月26日进行。其中,报名点组织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考生网上报名和电子摄像时间为:12月20日—24日;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25日—12月26日17:30截止。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进行确认,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市招生办还提醒,高中阶段户口迁入广东省考生不得办理异地借考,不过,在高中以前户口迁入广东省的应届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市借考的,经申请同意可以办理异地借考。

  非中山户籍学籍不得借考

  据悉,近年来,有省外户籍考生认为广东省高考录取率较高,通过非正常手段迁移户口到广东参加普通高考。个别中学、特别是一些民办高中为追求升学率,也采取非正常迁移户口手段,组织省外学生到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今年,广东省将重点打击非正常迁移户口投机高考的行为。

  中山市招生办称,根据省考试院的规定,广东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学籍在中山市而户籍在本省其他地市的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在中山市借考的,应凭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到市招考办办理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在中山借考,而学籍、户籍都不在中山市的考生,不得在中山市办理借考。

  记者还了解到,具有中山市学籍而户籍在高中阶段(2008年9月1日以后)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根据省招委《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4号文)的'规定,这类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而对于考生属于中山市户籍,但在广东省内其它城市报名高考,能否享受中山生源的待遇的问题,中山市招生办回应称,中山市户籍的考生,如符合广东省高考借考规定,可在广东省内的其他城市借考。但在报名时,要特别注意将网上报考信息(即电子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由借考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登记为“中山市”。录取时考生成绩在达到中山市属高校录取分数线的条件下,才能享受“中山市户籍”生源待遇投档。

  外省迁入考生报名要带户口簿

  中山市招生办还提醒,从外地返中山参加高考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报考时间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根据高考建档工作要求,考生必须备齐本人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并在2011年6月3日向市招办提交纸介质档案。

  外地返中山考生应携带中山市户口簿、身份证及现在就读的学校证明、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出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而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带备的材料:中山市户口簿、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学力证明)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上三种证书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在广东省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台湾学生报考大陆普通高校须携带台湾地区签发的台湾有效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方能报名。

  而对于“三侨生”的报考,需要在2011年3月1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受委托的区(县级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市侨办特别提醒,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的子女也不属“三侨生”范围。

  ■提醒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12月26日

  报名点采集考生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和电子摄像时间:12月20日—24日;

  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25日—12月26日17:30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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