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时间:2021-07-14 12:45:09 高考热讯 我要投稿

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并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做好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2年在江苏省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具备信息学科才能的优秀人才。

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一、报名条件

  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为江苏省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并具备下列6项条件之一:

  (一) 思想素质优、特殊才能突出类

  1、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认定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4、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经所在中学推荐,且其成果获得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可者。

  (二) 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类

  5、江苏省四星级中学推荐,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4A1合格,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6、南京邮电大学生源基地学校推荐,或其他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校长推荐,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3A1B1合格及以上,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jupt.edu.cn),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务必注明报名条件类型)。

  2、邮寄书面材料:①申请表;②中学校长签名的推荐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③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于2012年1月16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

  3、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16日24时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12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3%以内。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学校自主选拔测试专家组负责考核具备特殊才能的学生。

  3、学校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4、初审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进行综合测试,具体考试要求、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5、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及报考条件确定2012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的等级(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级考生经过我校专家委员会测评,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省教育厅审批。

  6、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入选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理科达到B+B、文科达到BB,且必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优录政策分为A、B、C三个等级:

  等级A:高考成绩在江苏省本一省控线下5分内(含)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B: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C: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取,并且加10分安排专业。

  六、培养措施

  1、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按其特长和报考条件可参加我校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2、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强化班的选拔。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210046)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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