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宣传日活动宣传方案

时间:2021-11-22 20:42:28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交通宣传日活动宣传方案

  为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活动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交通宣传日活动宣传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宣传日活动宣传方案

  交通宣传日活动宣传方案1

  今年9月20日是全国第11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正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和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好《XX市开展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志愿服务,做文明有礼的埇桥交通人。

  二、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为打造实力宿州、活力宿州、和谐宿州、幸福宿州,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道德力量。

  三、活动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深化内涵、创新载体、务求实效”的要求,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活动

  1、加强社会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介;宣传栏、横幅、橱窗、黑板报、电子屏幕、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常识、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公民道德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的新经验。

  2、加强媒体宣传。局外宣办要加强“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动态报道,通过跟踪报道和一线专访等形式,引导社会舆论,努力营造推进全局公民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开展公民道德专题教育活动

  1、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要以“埇桥好人”、“江淮志愿服务优秀典型”推荐评选,继续发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通过挖掘、推荐和评议道德典型等活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要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事迹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宣讲会、座谈会、公益活动等形式,在全局掀起“学模范、讲道德、做好人”的热潮。

  2、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各单位要精心策划,借助“道德讲堂”载体,宣讲本单位涌现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力争在“9.23”前完成各单位“道德讲堂”第一讲。

  3、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活动。各单位要在9.20前后,组织一场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活动,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深入基层、走近群众,使学习道德模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4、深入了解辖区范围内的道德典型生活情况,开展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慰问帮扶活动。以慰问、走访等各种形式,为他们送去局党委和社会的关爱。

  (三)开展交通志愿者服务体验行动

  在城区四个客运汽车站、局行政服务大厅、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交通志愿者服务体验行动”。主要包括学雷锋志愿服务点专项服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窗口行业志愿服务等活动,要利用电子屏幕设置宣传内容,不间断滚动式开展公民道德、文明行为宣传;进一步营造交通系统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四)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实践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下发的《XX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社区开展创建及卫生大扫除活动。组织开展好“做最好的执行者”演讲比赛活动。

  (五)举办以“我的交通梦·中国梦”为主题的职工摄影展。展示埇桥交通文化、廉政文化、执法文化、公路文化、站所文化、精神文明创建、职业道德建设和自然风光。

  (六)开展公民道德宣传,设置图文并茂的道德宣传展板,制作遵德守礼温馨提示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宣传强势,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力量。

  3、精心组织,确保成效。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探索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同时,各单位将开展活动的信息、图片、总结于9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局创建办。联系电话:XXXX。

  交通宣传日活动宣传方案2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福建”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公安交警、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组织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文明、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主题活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发带有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件1)的主题宣传品。

  (三)组织开展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要加强媒体资源共享,与各级各类媒体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撼人心的典型案例,实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12月2日前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省电视台集中宣传报道厦门城市“义务交警队”、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并组织在省级电视台集中宣传、展示全省“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感人故事20集,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各地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并于11月18日前积极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行·20xx》特别节目投稿。各地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积极协调组织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安交警、文明办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路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组织本地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 “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组织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安全问题多发状况,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五)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公众号,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地区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层层推进。要将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联动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新形式,提升效果。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交通宣传日活动宣传方案3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央六部办局《关于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0日—12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三、活动内容

  (一)在城区开展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靠,不闯红灯的“三不”集中宣传。

  (二)在城区开展劝导行人走人行道,劝导行人横路走斑马线,劝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停车让行的“三劝”活动。

  (三)在全市开展反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客车超员、反货车超载、反疲劳驾驶,打击酒后驾驶、打击无证驾驶的“四反两打”集中宣传。

  (四)在农村开展拒绝无牌摩托、拒绝无证驾驶、拒绝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拒绝无保险车辆的“四拒”集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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