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伤残鉴定标准
在人类社会中,意外和疾病时常发生,导致人们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为了科学、公正地评估这些伤害的程度,确保伤残者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和照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人体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体伤残鉴定标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体伤残鉴定标准
Ⅰ级伤残
4.1.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Ⅱ级伤残
4.2.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Ⅲ级伤残
4.3.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Ⅳ级伤残
4.4.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b) 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Ⅴ级伤残
4.5.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b. 器质性心律失常。
Ⅵ级伤残(没有胸部损伤的条款)
Ⅶ级伤残
4.7.5胸部损伤致:
a. 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Ⅷ级伤残
4.8.5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12肋以上骨折。
Ⅸ级伤残
4.9.5胸部损伤致: 、
a.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b. 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c. 肺叶切除;
d.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Ⅹ级伤残
4.10.5 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补;
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呼吸功能障碍程度的区分
本标准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将呼吸功能障碍分为:
a. 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安静卧时亦有呼吸困难出现,体力活动完全受限。
b. 呼吸功能障碍:室内走动出现呼吸困难,体力活动极度受限;
c. 呼吸功能严重受影响,一般速度步行有呼吸困难,体力活动大部分受限;
d. 呼吸功能受影响,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蹬楼梯出现呼吸困难[4.4.3,4.4.4b],4.4.5a),4.5.3,4.5.4b)属此情况];
第二种情况:快步行走出现呼吸困难[4.5.5a],4.10.3b),4.10.4b)属此情况)。
人体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病Ⅰ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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