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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与“窃书”

时间:2021-09-30 14:27:15 初中一年级语文教案 我要投稿

《孔乙己》与“窃书”

《孔乙己》与“窃书”

浙江省绍兴县实验中学  茅娟美  邮编312030

一、     背景

这是一堂阅读课,教学任务是从孔已己的细节描写中体味其性格特点。此时,有位学生提出了这样一个疑惑:孔已己很穷,又好吃懒做,出于生存需要,只得去偷。但他为什么不偷别的诸如衣服钱财等,而偏偏选择了偷书呢?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话题激发了大家的兴趣。而且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深入挖掘文本的挈机,如何利用学生抛出的这块“砖”引出文本中更深层次的蕴涵着的那块“玉”,是教师作为引导者所必须做到的。趁着学生讨论之际,我迅速整理着思路,以期使这条线成为较流畅的“抛物线”。

 

二、共同生成过程

师: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一个遭社会凉薄的人”,他悲凉的一生与“偷”字结下了不解之缘:因穷困潦倒又好吃懒做而偷,因偷而遭打,因偷而受人嘲笑,又因偷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失去了站立的资格。其实,作为一个多余人,窘迫的孔已己在求生存的夹缝中需要很多必须品,很多东西都可以是他偷窃的对象,我们先找找看,孔已己不偷书还能偷哪些?

生:钱。这应该是毫无疑问了,有了钱就有了一切。

生:书。因为我想孔已己应该很喜欢读书,因为书上说“他写得一手好字”、“满嘴之乎者也”、“茴香斗的茴字有四个写法”,虽然这些书读了也没什么用。我估计孔已己家没有好书,而书对喜欢读书的人来说是精神粮食。

生:酒。因为酒是孔已己的命根子。文中提到,他最后无法行走以致穷途末路时,他生命里的最后一次挣扎是“摸出四文钱,放在我的手里”,换了酒喝完后,“便又在旁人的谈笑声中,坐着用这双手慢慢走去了”。都这样子了,还忘不了酒。

生:一件长衫。孔已己显然很看重他那件“又破又脏的长衫”,我们刚才也说了,长衫是读书人身份的象征,孔已己舍不得将它脱下来洗一洗,更舍不得将它换掉。

   ……

师:这么多物品都是孔已己所必须的。孔已己作为封建科举制度的忠实追随者、受害者,他一不偷钱,二不偷财,只偷书。孔乙己之所以选择偷书,绝不是偶然的。我们能从书上为孔已己的“窃书”找到充分的理由吗?

生:我想这与孔已己自欺欺人的个性是分不开的。因为当别人嘲笑孔已己“我昨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已己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孔已己认为即使是偷书,因为与读书人沾边,也算不得偷。

师:确实,在世人的眼中,“贼”不是个好听的字眼儿。贼,偷窃者,世人鄙称“三只手”也。凡正人君子,都不愿自己的声名与“贼”字沾边儿,但如果是“雅贼”,那又当别论了,他和鼠窃狗盗之辈不可同口而语。孔乙己千方百计将自己划归至“雅贼”之类,以维护读书人的面子。所以面对别人的取笑,他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