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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能力应从实践中获取

时间:2021-10-30 14:09:41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大学生创业能力应从实践中获取

  【作者简介】

大学生创业能力应从实践中获取

  贾少华 浙江义乌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高校教学名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和职业技术教育研究。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发表的《世界高等教育宣言》中指出:“为方便毕业生就业,高等教育应主要培养创业技能与主动精神,毕业生将愈来愈不再仅仅是求职者,而首先将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我国的高等学校也早已接纳这一理念并广泛开展创业教育。但创业者廖廖无几,成效不明显。造成这样的结果,是由于教育认识上的偏差还是培养模式上的出错?是学生能力不及还是创业环境欠佳?带着诸如此类的问题,笔者对义乌创业者情况作了调查研究。

  创业是“一个人开始经营一个小企业的过程”。以义乌为例,每6人就有1本营业执照,创业绝不属于少数精英,也绝非像有的学者所说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是最为稀缺的社会资源”。创业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神秘,多数创业者都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或专门训练。在接受我们调查的1617名创业者中,只有 276人接受过高中后教育或培训。是创业活动本身让人有了创业的能力,而不是有了创业能力才从事创业。调查发现:人们往往不能就业才创业。创业者也告诉我们:创业比学理论容易,创业比考试容易,创业比拿奖学金容易。很多指导创业的书籍对创业者素质的描述都是不切合实际的主观臆测,似乎要求越高学生就会准备得越充分,事实上很多学生就是因为读了指导创业的书才不敢从事创业的。

  在笔者看来,我们的大学生凡是勤快的,应该说没有理由不能成为成功的创业者。但事实上,我们的大学生创业是少之又少,创业能力也没有随教育程度的提高而提高。不能说我们的高校不重视,创业思想教育、创业课程设立在每所学校都是不遗余力的。但为什么不见效?关键是学生书本知识的接受机制和创业能力的获得机制是不一样的。要让学生会创业,就必须搞清学生创业能力的获得机制。

  当代知识理论把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默会知识”。前者指的是能够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字公式加以表述的;后者指的是不可编纂的知识,隐藏在大脑里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知识,包括信念、价值观、判断力、激情、良知、承诺、责任心、不可编写的操作程序等。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创办者史蒂夫·马若提出了12种被普遍认为是创业者需要具备的能力和素质:适应能力、竞争性、自信、纪律、动力、诚实、组织、毅力、说服力、冒险、理解和视野。这些能力和素质可以说基本上属于“默会知识”。而这些“默会知识”在主要以传递、理解和掌握“显性知识”为主的课堂教学中是、学不到的,只能在“做中学”、“干中学” 中才能真正掌握。也可以说,创业能力不是教出来的,而是练出来的。

  强调学生亲身实践对创业的作用,并不排除学校在学生创业中所可能发挥的作用,关键是要反思今天的教育,改变“存在即合理,习惯成自然”的思维定式,遵循创业能力形成规律,在氛围、文化、机制、制度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推动学生创业。

  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首先要营造氛围。有什么样的学校氛围,就会有什么样的学习行为和办学质量。创业人才的培养有赖于创业氛围。应当鼓励学生勤工俭学、打工训练,尊重学生的创业实践和创业行为,肯定学生个性张扬和特立独行,允许失败、试错、纠错,宽容行为上的幼稚和思考上的欠缺,表扬创业成功学生、宣传创业先进事例,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能做的事做起、从模仿做起。

  倡导学生创业,传统的知识观、学业观、学生观必须彻底改变。什么是知识?什么是学业?要让学生、家长、社会特别是教师都意识到:书本知识是知识,实践中获得的经验、教训是更重要的知识;上课读书是学业,实践训练也是重要的学业;获奖学金的是好学生,被企业认可、重用的更是好学生;考试成绩好的是好学生,创业好的也是好学生。

  除了开设创业理论课外,学校还要在制度层面为学生创业提供保证。一是要建立弹性学制和替代学分的制度。二是设立创业实践课程,凡经认定从事创业训练的都给予相应学分,别的理论课如有不及格,该学分可用于替代。三是建立有利于学生创业的请销假制度。学生创业的个体实践活动,有时候也会与学校教学安排相冲突。四是调整有利于学生创业训练的教学安排。对于创业的学生,可通过休息日补课、晚间授课、个别辅导、网上交作业、单独考试等方式来帮助他们完成课业学习。五是改变学生先进评比激励方法。个人评比中设立“创业奖”,并应成为学生最高荣誉称号;集体评比中应增加“打工率”、“创业率”等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