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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取消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限制

时间:2021-11-01 10:35:00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陕西取消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限制

近日,陕西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省内一律取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的限制政策等多项措施,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

陕西取消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限制

 

据了解,陕西省政府先期投入5000万元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银行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贷款,创业基金管理部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者,凡符合条件的,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地税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其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全省各市、县、区政府,省级各部门要对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清理、修订,取消一切不利于就业和人才流动的政策限制。省内一律取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的限制政策。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对本省生源毕业生不得设置生源地限制条件。

 

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家选拔、人才流动、人员培训、户籍管理、职称评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同待遇。对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有关部门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