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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军可享“三优先”

时间:2021-11-21 16:44:35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石市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军可享“三优先”

    从省会征兵宣传日活动现场了解到,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入伍时,一是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二是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兵役机关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三是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兵役机关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石市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军可享“三优先”

 

  报名参军享受“三优先”

 

  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后,部队在培养使用方面,一是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另一个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可以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等有关规定,解放军四总部确定从2006年起,直接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

 

  入伍后优秀者可选为基层干部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后,在享受优抚政策方面,一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下发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是实施高学历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特殊优待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已交学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对被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