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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重点扶持3000名各类人员创业实现就业15000名

时间:2021-11-25 10:23:40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3年内重点扶持3000名各类人员创业实现就业15000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我市制订出台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从2009年到2011年,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3年行动计划,重点扶持3000名各类人员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5000名,让创业者无后顾之忧。

3年内重点扶持3000名各类人员创业实现就业15000名

  ——放宽市场准入。具有劳动能力的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及失地农民、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均纳入创业扶持政策相应的对象范围。放宽了创业人员在投资领域、开业登记审批,开业出资限额、出资限制和经营场所限制。

  ——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农民到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摆摊设点销售自产农副产品、试营业的新办个体经营业户在试营业期间,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创业人员自主创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相关优惠政策。

  ——落实扶持政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4045”人员及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可享受安置就业的相关岗位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低保对象首次创业的可继续享受一年的低保政策。残疾人新创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五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提供信贷支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政策给予贴息。全市提供创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1?郾5亿元以上。

  ——强化创业引导。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鼓励和支持民间传统产品和旅游产品项目开发,提升品牌知名度。对从事特色种养、乡村旅游、民族文化艺术、农副产品加工的,在技能和创业培训、技术服务、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及农业保险等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优化创业政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前置审批程序,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和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