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时间:2021-09-28 11:40:48 考研热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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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2010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资格高校之一,2013年4月正式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欢迎全国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14年我校共有金融学、金融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和世界贸易组织法23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翻译硕士(英语笔译)和翻译硕士(英语口译)4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排名前20%。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985工程”建设高校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的`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

(2)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3)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三、免试申请材料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研究生部,);

2、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接收的外校推免生所需);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6、学科竞赛、科技获奖者需提交获奖证明1份(需提供教务部门书面证明);申请人如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过学术成果或参加过各种学术科研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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