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9 12:09:09 考研热讯 我要投稿

长治医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字[20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治医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一、 指导思想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提高选拔质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外国语、业务课考核成绩要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复试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考试资格审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全程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和监督复试及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实施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复试和录取工作组分为内科系统、外科系统两组。各录取工作组由组长1名,和相关指导教师、心理学专家、用人单位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并由本学科1名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担任秘书,全程记录整个复试过程。

1、内科系统复试工作组

组 长: 魏 武

成 员: 王庸晋 赵中夫 陈忠义 王治平 费丽萍 申徐良 李建钦 申虎威 马红彪 王玉芬 路建设

秘 书: 张国香

联系电话:15035580678

2、外科系统复试工作组

组 长: 陈广斌

成 员: 宋志斌 闫曙光 李红倬 孙长英 苗聪秀 原艳波 贾晋太

秘 书: 何招才

联系电话:13935599013

(三)每次复试,由复试工作组组长牵头,5名以上小组成员参加。

(四)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实行复试工作组组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效招生信息“十公开”。各复试工作组组长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五)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检查,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监察。

(六)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四、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程序

(一)制定具体复试工作方案

长治医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各复试工作组应尽快召开会议,制定本小组的复试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各复试小组成员、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程序、方式、加权总成绩计算公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于3月26日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批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录取质量的基础环节。各复试工作组要不断深化复试考查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创新,要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复试的内容和办法,加强对考生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的考查和评价,同时要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复试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复试工作水平。

(二)复试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领域的全国统考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完成相关程序。

4、调剂考生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者往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及学士学位,并且必须具备国家规定可以获得临床医师资格证书的专业背景条件。

5、复试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参加复试。

五、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院确定的复试对象条件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特此通知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长治医学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文章:

长治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2-17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04-13

2014年长治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0-06

浙江大学关于做好09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03-27

徐州医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06-18

《长治医学院学报》稿约12-29

《长治医学院学报》稿约11-01

《长治医学院学报》稿约08-01

《长治医学院学报》稿约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