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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办法

时间:2021-10-30 08:16:07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复旦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复旦大学欢迎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09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复旦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预计能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复旦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申请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封。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空白申请表和推荐信(统一用A4纸),填妥后连同其他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电话:021-65643991、65642673)。

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6日(以寄(送)达日期为准)。其中,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上海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先进材料实验室、生物医学研究院9个院系,除了与我校其他院系同步(同时)开展推免生招生工作外,还将于9月上旬对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开展一次提前复试、录取工作。欲获得上述院系提前录取机会的同学,请将申请材料于2008年7月15日前寄(送)达我校。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08年10月中旬组织复试。经复试我校拟同意接收者,将寄发《复旦大学2009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3.我校拟接收并取得所在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按照2009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09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接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复旦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接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2009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复旦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申请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