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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10-30 08:15:43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座落在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市。学院始建于1951年,原名成都气象学院,系中国气象局直属高校,2000年划转为四川省省属高校,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现占地1600余亩,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16000人左右。

学院现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有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具有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现有的4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

学院现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两个:气象学、信号与信息处理,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实验室、四川省高原大气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重点开放实验室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技术与数据挖掘重点开放实验室,以及其它研究所(室)31个。

学院是实施省部共建的中国气象局“局校合作”单位,四川省“信息技术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和“电子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西部最重要的电子信息人才培养基地” ,并被国家信息产业部确定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成都)人才培训中心” 。经过多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以大气科学和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多科型高等院校。

学院拥有一支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教学科研队伍,有具有高级职称的职工300余人,有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00余人,他们中包括国家和四川省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或参加包括973、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60余项,学术论文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近300篇。

长期以来,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方向,立足四川,服务全国,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我国的气象、电子通信、国防、航空航天、环境保护、能源交通、教育科研、金融保险、农林水利等行业和部门培养了大批人才。这些人才大多已成为业务、管理骨干或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热忱欢迎报考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

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通过所报考的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8门以上。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统考委培或统考自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前出生),报考统考委培和统考自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报名方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步骤,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为准。每位考生应先完成网上(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报名,然后按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完成现场报名,具体程序请关注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报考信息。

三、资格审查

1.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中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2.复试前,报考我院的国防生须出具《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未经考生所在军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不得复试及录取。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

3.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检查毕业证证书原件。学院将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1.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 初试:

(1)初试科目参见《专业目录》,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2)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

(3)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3. 复试:

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 参考书目:各招生专业推荐的参考书均以最新版本为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

五、录取

1. 入学考试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计算。

2. 录取原则:

(1)按初试、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2)考生按招生专业录取,入学后再分研究方向。

3. 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可按报考当年国家政策享受初试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我院录取的新生包括统考非定向、统考定向、统考委培和统考自筹4种类型。其中统考非定向、统考定向类型属计划内招生,学费由国家提供;统考委培、统考自筹类型属计划外招生,学费分别由委托培养单位、个人支付。统考定向、统考委培考生须与学院签定《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方可录取。

5. 国防生报考按教育部规定只能录取为统考定向或统考委培。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就业

录取为统考定向和统考委培的考生,毕业后分别按照《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就业。其它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八、其它

招生说明中如有与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610225

联 系 人:李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66365 85966980

传 真:(028)85966365

网 址:yjsc.cuit.edu.cn

电子邮箱:yzb@cu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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