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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21-11-20 19:17:04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广西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2010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0名,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广西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本校的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织。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三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三区C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点选择广西大学的考生,11月10日至14日到广西大学专家楼办理现场确认事项。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广西大学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三)初试科目

1月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9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0日上午       基础课

1月10日下午      专业基础课

1月11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2010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 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或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就业。

在报名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对于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商量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