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08-05 16:54:46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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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兰州商学院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部脱产在校学习(除MBA采取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形式外),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均为三年。

三、招生专业

(一)学术型研究生: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或经济统计学、金融统计学、数理统计学、管理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会计学、企业管理(含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应用统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会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报考时所持的学历或学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能够查询到的学历或学籍,我校直接予以认可。但持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提供相应复印件;持境外学历(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证明材料等考生或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2012年12月下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确定。

2.复试一般在2013年4月进行。内容为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学位课程。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

八、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九、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按自筹经费培养,根据甘发收费[2011]839号文件,学费标准为15000元 /人·学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若成绩合格,确定录取者优先享受公费;自筹经费研究生根据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收费标准为9000元 /人·学年。不论公费生还是自费生,学校给予2000元/年的生活补助和500元/年的研究经费,并可以按学业成绩申请奖学金。

如遇学费标准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为准。

十、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一、有关通知及信息查询

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我校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

注:因教育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正式文件尚未下发,以上规则及要求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修订的,仅供参考,如有变化,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考研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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