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1-08-19 17:46:35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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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培养解决我国城市化背景下紧张的人地关系所需要的领导型设计和专业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2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 (MLA,景观设计)专业学位学生。

北京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 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国土资源规划与保护、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上述领域相关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招生计划:50名。

二、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 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风景园林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 考试方式及科目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达到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为笔试,考试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和景观设计学:

考试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参考书目

专业基础课 城市规划原理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宋家泰等编著,城市总体规划原理,商务印书馆

专业课 景观设计学基础 俞孔坚、李迪华等著,(1)城市景观之路;(2)景观设计:专业学科与教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3) 俞孔坚著,生存的艺术(The Art of Survival),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4)俞孔坚、李迪华等著,“反规划”途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面试为口试,包括对英语阅读、听力、专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 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面试时间,于全国GCT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网页公布。

六、 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 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MLA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根据北京大学的特色与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L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生态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ecological planning and 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2、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landscape design and urban design);3、景观政策与管理(landscape policy and management)

八、 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景观设计,MLA)。

九、 学费

学费共计为6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6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4万元。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电话:010–62759003(含传真),010–627511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科技园503-2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gsla@pku.edu.cn

网址:http://www.gsla.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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