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时间:2021-11-15 12:52:11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热爱电影事业,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或艺术创作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接收院系及专业

共计涉及7个院系、12个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三、申请材料

1.《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在读证明及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1份;

3.外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雅思成绩,或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一份);

4.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1份;

5.提交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或体现自身艺术创作水平的创作作品;

6.相关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于2014年9月10日至30日期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统一装入自备的信封,寄(送)至相关院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xxx(院系名称)xxx老师(收),邮编:100088。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复试

我校接到申请材料后,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接到进入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携带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申请材料,按照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五、拟录取公示

我校将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通知该考生。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正式录取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下列复审内容由申请者所在院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提供办理: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将不予录取。

2.申请者须关注教育部和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消息,考生可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bfa.edu.cn/yx/yjsb/;

咨询邮箱:liyun@b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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