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法律硕士辅导之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
收养的成立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也就是必须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和收养的形式要件。收养的实质要件包括收养关系中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意思表示等内容。收养的形式要件即收养的法律程序。各国一般都要求经过申请及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备案,进行公证或登记,收养才能生效。但在具体法律手续上,互有差异。
(1)收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对于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各国一般以当事人的属人法作为准据法。但各国的具体作法又有不同:
1.适用收养人的本国法。
2.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的本国法。
3.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4.适用收养发生地法。
(2)收养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关于收养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适用与解决收养实质要件相同的准据法;一是适用收养发生地法。
【法律硕士辅导之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相关文章:
2011法律硕士辅导之什么是企业合并02-13
2012年考研法律硕士辅导:哪些特殊条件下可以收养02-17
法律硕士辅导之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途径02-13
法律硕士辅导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面临的问题02-13
法律硕士考研辅导:法律体系与法律要素01-30
法律硕士辅导之房屋拆迁管理费的收费标准02-05
法律硕士考研辅导:民事法律行为01-30
法律硕士复习辅导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常识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