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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的审计对策

时间:2021-09-30 14:30:33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境外企业的审计对策

境外企业的审计对策

文/谢柏琳  (作者单位:湖南省三湘集团总公司)

  境外企业是指我国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在境外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贸易、金融、保险(包括生产)的独资、合资和合作企业。近年来,由于境外企业发展迅速,其经营特点又有别于国内环境,国家对这些境外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还不能及时跟进,因而存在许多管理漏洞,主要表现为宏观管理失控、微观管理不当。

一、宏观管理失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权威性管理机构和统一的管理制度对境外企业的投资、经营、产权和外派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国家计委负责立项审批,外经贸部负责办理批准证书,外汇管理局负责外汇的汇入汇出,财政部门负责少数企业的决算审批,主管部门负责投资。而境外企业的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能否保值增值,则无人负责。没有一个部门可以准确掌握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存量,导致企业家底不清,产权管理混乱。2、管理手段不力。我国尚没有一套完备的专门适用于境外企业管理的法律,国家已制定的有关境外企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在境外企业的经营实践中也未落到实处。同时,国家对境外企业的监督检查还停留在财务报告的书面形式上,定期审计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境外企业在缺乏约束监控的情况下,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心不强,企业内部更缺乏明确的责权利关系和有效的约束、评价及激励机制,造成整体效益偏低,甚至造成部分境外企业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二、微观管理不当。1、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管理失控,使国有资产转移的现象日趋增多。有的境外企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或新成立一个子公司,或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将原境外企业资产转移到新公司,并使原公司成为一个空壳公司,从而逃避国家所有者对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的监督和管理。新公司的国有资产经营利益为企业经营者所得,而亏损则划入原公司账下,造成了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内部流失。2、境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第一,许多境外企业没有专职的财务部门,更谈不上专职的审计监察部门,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投资、财务、监督考核制度,企业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十分严重。第二,没有建立合理的决策程序和决策部门,一些涉及投资、经营方针的重大问题,或是风险业务,往往由个别领导者或几个当事人主观臆断,结果造成经营决策的重大失误。3、有些境外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某些做法不符合当地法律规定。有些境外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所在国的法律监督,这样做的结果亦造成了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某些貌似聪明的做法有时的确可暂时避开一些当地的税赋,但却给公司留下了极为严重的法律隐患,一旦事发,公司将陷入极为被动的境地。

  要解决境外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有赖于国家和政府各部门及企业本身,从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上制定措施和办法。审计作为国家监督部门,亦应发挥其监督的职能,针对境外企业的现状,采取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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