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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比较

时间:2021-09-30 14:02:51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比较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保守性原则,它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尽可能不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尽可能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企业在处理不确定的经济业务时,应保持谨慎态度。其中对资产要素提取的八项资产准备就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帐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判断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现将资产减值准备比较如下:

一、资产的八项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其分别是: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帐准备;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帐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不同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即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企业应当以帐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

坏帐准备: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能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计提坏帐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符合条件下,除了对一些特殊情形的存货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一次性予以核销外,可以对减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如果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应按其差额确认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可能恢复,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年终,采用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对有迹象表明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委托贷款,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不用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应按可收回金额与帐面价值孰低法按单项计提全额或部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成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三、计量方法不同

企业对短期投资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较大(如占整个投资的10%及以上的),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存货可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即提跌价准备。实际工作,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提,如满足制度规定的条件,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或按存货类别计提。

企业应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并遵循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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