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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体制变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相互关系的研究

时间:2021-09-30 13:18:23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中国财政体制变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相互关系的研究

中国财政体制变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相互关系的研究

陈金桥     

中国财政体制变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相互关系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心逐渐从宏观领域转入微观领域,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在制度变革中所发挥的作用发生了变化。即由直接的发起人、组织者和参与者转变为改革的引导者和服务者。本文选择财政体制变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这两个密切相关的改革领域,对比分析它们的主要联系,在制度变革中的协调配套作用,并且说明在此过程中,政府经济职能的变迁。对照现实,围绕国有企业改革这个中心环节,财政体制的变革仍然大有可为。 

 回顾两类变革的历史进程,我们发现一个突出的现象,即80年代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作为一项单独的内容纳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之中,而成为政府财政体制变革的一个组成变量。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在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益目标和利益主体高度单一,政府是全民利益的天然代理人,而且充当了主要的社会经济主体,因此人们对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财政的职能及其体制的认识比较模糊,国有企业改革的作用没有凸现出来。尽管如此,仍然可以分别观察两类变革的轨迹。 

 依照变革内容逐步深化的顺序,本文将两类变革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和时期。其中,国有企业改革分为两个阶段、七个时期。从增强企业自主权、试行经济责任制、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税利分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政体制变革初步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90年代以前采用中央集权为主,尝试地方分权的管理体制,二是94年开始实行比较彻底的分权管理体制,即分税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前一个阶段又可以划分为高度集权的体制和适度分权的各种财政包干体制。划分上述阶段和时期的逻辑依据是,两类变革都遵循了从利益划分、权限分配到构建利益主体的演变顺序,内容逐渐深化。 

 两类变革具有不同的演变特征和规律。对于财政体制改革而言,主要有如下影响因素:政府经济职能变化是它的内在依据;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转型是其推动力量;财政资金管理上的集权和分权是变革的主线;摆脱财政困境是变革的启动因素;调整中央、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是主要内容;实现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平衡是重要目标;促进经济和财政的良性循环是努力方向。对于国有企业改革而言,体现为如下的特征:放权让利是总体改革思路;政府是改革进程的主导力量;改革的结果产生了双重效应;改革的目标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如果把两类变革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中来研究,可以发现它们的诸多共性。本文侧重从宏微观领域的配套角度,来认识它们之间的共性特征。首先指出,角色变换是它们一脉相承的变革方式。中央、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构成变革的三级,其中中央政府是主体因素和决定性力量。变换的过程可以概括为“由上及下”和“以下带上”两个阶段,借用制度经济学的概念,前一阶段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两个时期,后一阶段称为自发性制度变迁时期。回顾改革历史和变迁趋势,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从被动的执行者转为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是多元利益主体格局下利益驱动的结果。尽管角色变换使得中央政府在制度变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是两类变革可能产生的冲突,却将它推向更加重要的协调者位置。从放权让利过渡到产权制度变革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转型,得益于中央政府财政职能重点向公共财政的转移;政府财政分工格局从集权主导下的分级管理过渡到分税分级的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对事权范围的重新配置是关键的因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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