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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与经济伦理

时间:2021-10-01 08:28:25 电子通信论文 我要投稿

网络经济与经济伦理

网络”原是二战后英国一些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如纳戴尔和巴尼斯等)用来分析社会结构和文化体系如何规定人类行为所运用的概念,其原意是指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和群体与其成员之间复杂的网状联系。从80年代起西方和日本的一些经济学家(如戴尼斯·迈拉特、奥利费·克莱瓦塞、布鲁诺·莱克格和宫泽健一等)将网络分析方法移植到企业内及企业间关系的研究,从而形成了企业网络理论。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4年美国“克林顿——戈尔”新政实施以来,经济学家又进而用网络分析方法来阐释美国互联网条件下的“知识经济”,进而形成了广泛渗透于市场理论和组织理论中的网络经济理论。    网络经济是一种超越传统经济学的市场和企业两分法的复杂的、动态的、作为美国“新经济”之理论概括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态。首先,网络经济理论对原有建立在“企业与市场之间直接协调和自动协调的二分法”基础上的现代企业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科斯、阿尔齐安、德姆塞茨、威廉姆森、张五常)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认为市场与企业并不是二元分立的,而是在“网络结构中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从而将原有企业理论的二元结构分析模式提升为市场、网络、企业三者构成的全新的网络分析框架,用“网络”这种新的分析方法弥合了传统的抽象理论研究与“新经济”现实之间的鸿沟,这是一种与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很不相同的新理论。其次,网络经济理论还对新古典微观经济学提出了全面的挑战。由于知识、信息、网络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其本身并没有出现短缺,反而得到衍生和增长,“厂商的资源约束前提”被弱化了,所以作为新古典经济学之基石的“资源稀缺性”在网络经济中已逐渐弱化了其方法论的意义。又由于网络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并进而导致价格下调及家庭购买力上升,所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家庭收入约束前提”也被弱化了。由于这两个约束前提被弱化,所以用来分析需求变动规律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和分析供给变动规律的生产费用理论,似乎也不再适用于分析网络经济的运行规律;网络经济理论对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再次,网络经济理论还将科学哲学“实体变成了关系”的观点引人经济学领域,对新古典主义传统范式假设提出了重大挑战。网络经济理论批评科斯和威廉姆森错误地将“交易”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单位,建立了以“资源依赖”为分析基础的人际、群际关系网络概念框架;并以它的“资源依赖模型”代替了熊彼特和科茨纳的企业家个人提前行动、创新的“战略管理模型”;将新古典经济学作为方法论基础的企业家个人只作为社会网络的一个联结点,而将由不同个人组成的网络利益群体作为经济学分析的基础;批判了新古典经济学家的市场与企业彼此对立、界限分明的简单化的观点,认为个人或组织已通过网络将自己与市场环境联为一体,从而突破了传统经济活动空间而进入媒体世界,出现了与原有实物经济并存的虚拟经济或网上经济[1]。   

90年代中期,西方的这些新的经济观点开始通过各种传媒和学术交流传入我国,并在我国翻译和创作了一大批关于“知识经济”的论著。虽然“知识经济”理论曾在我国一度成为经济学界的一大热点,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唤醒国人的作用,但除少数论著外,大多数论著似乎都是在不得其要领的情况下的追风式炒作。近几年,开始出现了一批深谙“新经济”或网络经济要领的经济学家和实业家,如经济学家杜家滨、张维迎、张其佐、黄泰岩、牛飞亮、陈湛匀、鲍康荣和实业家俞敏洪、刘晓林、刘元煌等,发表和出版了一些严肃的关于网络经济的论著。但对于如何将网络经济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还嫌薄弱,具有理论上的深刻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的系统性研究还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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