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伦理失范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

时间:2021-09-09 13:00:4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关于媒体伦理失范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

  摘要: 新的传播手段的运用、新的传播理念的产生以及传播领域的扩展,在促进传媒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诱发和加剧了更多的媒体伦理失范问题。本文对当前涉及媒体伦理失范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关于媒体伦理失范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

  键词: 媒体伦理 隐形采访 有偿新闻 假新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传媒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全面深入的介入社会政治经济的各个方面,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自身的巨大变革。尤其是新的传播手段的运用和新的传播理念的形成以及传播领域的扩展,在促进传媒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诱发和加剧了更多的媒体伦理失范问题,甚至产生个别或局部的社会伦理与媒体行为的激烈冲突。如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隐私权、名誉权、知情权等各种权力。而新的传播手段和技术的运用,却使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因为媒体的关注而成为“透明人”。这一方面使媒体增加了舆论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另一方面,也使媒体增加了更多违背媒体伦理非法干预他人正常生活甚至诱发社会冲突的可能,面临着更多伦理失范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和技术进步,强化新闻业的伦理规范。在新闻实践中,如何把握好媒体伦理尺度,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以下,笔者就当前涉及媒体伦理失范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隐性采访问题

  近年来,新的传播技术的采用使媒体监督增加了更多技术手段,新闻采访中采取隐性采访的数量有增多的趋势。

  不可否认,隐性采访在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等方面有其特殊的作用和效果。

  但一直以来,围绕与电视隐性采访相关的“偷拍”话题,学界和业界都存在较大的争议。尽管学术界呼吁慎用,法律界人士大多数持反对意见,但是由于隐性采访的可视性、可读性很强,不仅能够满足媒体追求新闻真实性的要求,还可以吸引采众的窥视欲,于是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取的新闻越来越多。这种日益增多的隐性采访,和社会上有关“偷拍”的反面案例、产生的民事纠纷也引起了有关人士的忧虑。由于隐性采访是在被采访者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进行的,记者在隐性采访中往往采用隐藏身份、虚假身份的方式来获取信息,被采访者在不知不觉中有可能被采访者误导和诱导,未必反映了被采访者的真实意思,隐性采访可能导致对被暗访者的不公平。部分学者,尤其是法律学者对隐性采访一般持不认同的态度,甚至有人提出应禁止隐性采访。也有学者认为,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这是记者和媒体基本的'价值取向,也是确定是否有必要用隐性采访手段和把握新闻事实的标准。如果选择的题材“与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相关,而除此之外又无他法获取信息,则可为;反之,如该事件与公共利益无关,或影响甚小,则不可为。”

  对此,笔者认为隐性采访涉及新闻伦理、新闻真实性以及相关法律纠纷等诸多问题,在实践中应严格加以限制。隐性采访只能是在一个受约束的环境中,在紧急情况下获得必须的重要报道,或为向公众揭露某些必须予以揭露的重要问题而不得不采取的最后手段。这是因为,采访权是媒体的权利,但并不是绝对权力;而接受采访还是拒绝采访则是被采访者的权利,我们不能为行使自身的权利而妨碍甚至剥夺、侵害他人的权利。其次,记者在隐性采访中采用的方式和目的如果是不道德的,尤其是涉及被采访者私人生活的话题,就会对被采访者的生活、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第三,就采访者的采访动机来讲,我们也很难保证其目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尤其是当采访者介入被采访者情感、家庭、工作纠纷时,如果隐性采访滥用,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有偿新闻问题

  从理论上来讲,有偿新闻危害甚深甚广,它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破坏了新闻从业人员和新闻机构的公信力;用饮鸩止渴的方式获得经济利益,误导媒体经营取向,最终损害媒体的亲和力及竞争力;变报道权利、批评权利为“私权力”,导致新闻从业人员私欲膨胀,泯灭新闻人的良知,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如何才能杜绝有偿新闻,单纯用禁止的方式是很困难的。应该追根溯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分析有偿新闻提供者的需求和目的,针对其需求和目的以不损害媒体受众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提供公开透明的传播服务。其次要注重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加强教育和引导,培育自觉遵从职业操守,抵制有偿新闻的环境和氛围。此外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建设,强化管理。同时将有效的制度上升到规章或法律层面,提高有偿新闻发布者的违纪违规成本,抑制有偿新闻。

  但必须注意的是,一定要对有偿新闻进行合理的界定,有严格合理的划分标准,不能仅以新闻涉及的主体去对新闻内容进行简单的判别,从而混淆正常的经济、社会新闻和有偿新闻的区别,压缩媒体的内容空间。

  三、假新闻问题

  近年来,除低俗之外,又一大媒体公害成为危害媒体公信力和自身发展的毒瘤,那就是假新闻。

  新闻作假最难辨的是断章取义。例如,1992年美国总统竞选中,希拉里·克林顿成为了媒体瞩目的焦点:一个有公共服务经历的职业妇女,有可能成为第一的夫人。在一次采访中,希拉里说到:“我本可以呆在家里烘烤小甜饼或是泡泡茶,但我决定去从事我的专业。”这句话被新闻界广泛报道和引用,认为希拉里不尊重家庭妇女。然而极少有新闻报道她说的另外的几句话:“作为一名专业人员,一名热心公众事务的人,我所从事的工作的目的正在于保证妇女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无论她们是全天在外工作,还是全天在家恪守母道,或是两者皆而有之。”

  连总统选举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出现虚假新闻,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情况不会出现假新闻了。

  在国内,近年各种媒体的假新闻也被越来越多的被揭露出来,已引起了业界广泛的关注。学者们纷纷站出来谴责假新闻的作者、编辑、媒体,更有因为炮制假新闻而身陷囹圄者。

  但如此严厉的处罚似乎并没有威慑到一些继续炮制假新闻的记者,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一方面,日趋激烈的行业内部竞争使一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闭门造车,凭空捏造假新闻,以完成采访任务。另一方面,新闻市场从媒体中心转向受众中心。受众中心媒体市场的重要特点就是要注重受众心理,在众多的媒体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有些受众希望看到一些古怪的、荒诞的新闻。在这种受众心理的驱使下,为了争夺受众和广告,各新闻媒体使出浑身解数,不少新闻媒体甚至采取高稿酬的方法来鼓励记者、通讯员采写有轰动效应的“独家报道”。因此,治理假新闻必须要关注其产生环境,从媒体从业人员的管理、晋升和酬酬机制的改革,社会评价机制的建设,严格的法纪追究机制建设,媒体分类管理等多方面着手,根据不同的媒体功能进行科学的划分和管理,才能有效地遏制假新闻的出现。

  虽然理论与实践存在差距,但我们坚信,随着行业法规的出台、行业伦理道德的健全,媒体伦理将越来越健全。贝尔纳·瓦耶纳曾经说过:“新闻与众不同的地方,它既是一种艺术,一种手工技艺,又是一种工业;同时它还承担着满足社会需要的重负。”因此新闻从业者应该增强媒体伦理意识,树立正确的媒体伦理观,才能在新闻实践中最大程度避免伦理失范问题的发生。

【媒体伦理失范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相关文章:

高校行政管理伦理失范论文10-06

关于经济秩序失范原因的伦理解析07-05

转型期我国行政伦理的失范及其治理对策10-15

我国社会转型期间的行政伦理失范及构建途径07-27

走出失范与失语的中国美学论文12-05

对网恋的伦理思考07-10

关于工程伦理的几个问题07-14

生态伦理建设的几个问题07-03

我国行政伦理失范成因的社会文化环境分析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