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比较探讨论文

时间:2021-09-11 15:39:19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两岸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比较探讨论文

  摘要:目前大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入到深化发展的阶段,借鉴先进经验,深入发掘自身优势,寻求自身专业化发展成了当前的重点。台湾和大陆的文化一脉相承,而且台湾的心理谘商和辅导工作有50多年的经验,对大陆高校的心理健康工作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通过对两岸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脉络、服务体系、伦理规范等状况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大陆的历史与现状,厘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方向。

两岸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比较探讨论文

  关键词:台湾;大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樊富珉教授指出,吸取、借鉴国外及港台地区心理咨询发展的成功经验能促进我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咨询更迅速的发展[1]。但心理咨询起源于西方,如果不加思考地照搬西方的做法就很容易出现“一个中国人用完全西方的理论给另一个中国人做咨询”的现象,出现适应不良。台湾的心理健康工作起步较早,且文化上与大陆一脉相承,对正处在转型和专业规范时期的大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两岸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脉络

  1.1台湾心理辅导工作发展脉络

  台湾的“学校辅导”包括谘商(大陆称为咨询)、生活辅导、学业辅导和生涯辅导等内容。虽然与大陆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概念上有所差异,但在工作理念、工作性质、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及学术领域、专业分工和主体服务内容上是基本一致的[2]。五十多年来,台湾的学校辅导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实务到实务与理论相结合、从行动到行动与制度相融合的发展历程[3]。台湾著名的辅导专家吴武典将台湾的学校辅导分为5个阶段:1)介绍期(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2)实验期(20世纪60年代),推动了中等学校辅导工作实验计划;3)推广期(1968~1991年),以“九年国教”为标志;4)发展期(1991~2002年),以台湾教育部门实施的“辅导工作六年计划”为标志;5)转型期(2002年至今)[4]。2001年通过的《心理师法》、2014年通过的《学生辅导法》都标志着台湾的学校辅导工作越来越专业。

  1.2大陆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脉络

  大陆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起步较晚,迄今只有20余年的时间。大陆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是“大德育视野”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叶一舵教授将大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历程划分为4个时期:1)调查、呼吁期(20世纪80年代的初、中期);2)尝试、起步期(20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期);3)探索、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4)推进期(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据教育部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对1538所高校的调查数据显示,大陆已有93%的高校建立了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92.2%的高校建立了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全国建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高校已增至1983所[5]。2011年教育部思政厅发布1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明确提出“要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这说明大陆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入到一个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新时期。但各高校心理健康机构的建设并不平衡,以北京地区为例,有些学校的心理部门有800m2的工作场地,且专职人员齐备,设施完善,有专业经费;有的学校则只有15m2的工作场地,一个专职人员,没有专业的设施和经费支持。比较两岸的发展脉络可发现,台湾的学生辅导工作一直试图在学生辅导的普及化和专业化中取得平衡,在发展过程中重视制度和法律建设;大陆的心理健康教育一直属于大德育的范畴,目前已经走过了从无到有的普及阶段,开始进入到专业发展和规范化的阶段。

  2两岸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的具体比较

  2.1名称和机构设置

  台湾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部门普遍称为“学生辅导中心”,例如台湾师范大学称之“学生辅导中心”;或者为了凸显谘商的性质,称之“学生心理谘商与辅导中心”,例如彰化师范大学。从名称上看,台湾的心理教育工作包含个别谘商和普遍辅导,带有引导和帮助的性质。从机构设置上看,彰化师大与高雄师大的学生辅导中心为独立的行政或研究单位,属于一级机构,其余大部分均为学生事务处下属,或称中心、或称工作组,但工作均相对独立。学生辅导中心都拥有较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房间配备。大陆大部分高校仍沿用“心理咨询中心”的名称,很大程度上将心理健康教育理解为“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学模式”,缺乏发展的理念;有些称之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体现了发展的理念,但却忽略了心理咨询的专业性[6]。目前很多高校已经看到了这些弊端,从名称上开始了一些改革尝试。如,2015年3月清华“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改名为“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突出了面向全体学生、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为学生服务的定位。大陆多数高校心理咨询中心在管理体制上隶属学工部,这使得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易于在全校推动,但这种隶属关系缺乏学科依托,至于哪种管理模式更合理,目前国内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从工作条件上看,大陆心理中心的发展非常不平衡,有的学校其硬件配备已经超越了台湾高校,甚至达到国际一流水平,而有些学校则仅有一间个体咨询室,条件简陋。

  2.2机构人员构成

  台湾的学生辅导中心一般设主任1人,为谘商与辅导专业教授或有执照的谘商心理师担任,其他人员由专职辅导老师(大部分都是有执照的谘商心理师)、支援辅导人员(兼职谘商心理师、社工师)、协同人员、行政助理人员等构成。人员分工较为明确,且专业性强,负责咨询预约及宣传、行政管理等工作的行政人员也必须受过基本的心理咨询教育。但目前台湾很多高校其专业人员比例还是较低,制约着台湾高校心理辅导的发展,一般高校会把正在取得资格认证的驻地实习人员作为重要的补充。2014年底台湾通过《学生辅导法》,规定大专院校中学生规模不足1200人的设一名专职辅导人员,超过1200人的则每1200人设置一名专职辅导人员,这就从法律的层面保证了人员数量和专业性。大陆的学生辅导中心一般设主任1人,但不一定为专业人员,可能由校长、学工部长或其他行政领导兼任。2011年教育部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规定“每校配备专职教师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每2000人增设一名专职教师”,这使得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得到了一定的保证,但各高校执行的力度不一致,大部分高校未达到规定的人数标准,文件也并未提出辅助人员的聘任保证。从人员的专业性要求上,大陆也与台湾存在较大差异。大陆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隶属于学工部,很多专职教师还需要做一些评优、军训等学生事务工作,工作的独立性无法得到保证;另外,因为学历教育的限制,很多专职人员虽具备了相关专业背景,但并未经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临床训练,专业能力有限;因职称评定、角色定位的模糊,很多专业人员对职业前景不看好[6]。

  2.3工作内容

  台湾新颁布的《学生辅导法》对学生辅导工作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是针对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要采用相关课程、心理测评、相关辅导活动等形式,给学生提供身心发展、自我统整、学业、生涯发展及社会适应等方面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资讯;二是以个别或小团体为单位,针对学生的特别需求,实施心理谘商或治疗、危机管理、资源整合、个案管理、转介服务及延续辅导,并给家长及教师提供咨询服务,以协助学生解决认知、情绪或行为问题。工作重点和核心是服务,学生辅导老师作为专业人士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服务和帮助。大陆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与台湾类似,既包括全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又包括个别的心理咨询工作。但大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步晚,整个社会的认知程度有限,中小学的相关工作也相对滞后,这使得高校心理健康工作肩负着很多的知识普及功能,推广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和各种心理健康宣传活动。但专职工作人员忙于各种宣传普及活动和行政事务,无暇做咨询等专业工作,这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随着工作的深入,不管是学校、学生还是专业人员自身对专业性的要求都越来越高,专业性不足和边界不清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2.4伦理规范和配套法规

  台湾高校的心理辅导工作在伦理和法规方面的建设较完善,如《伦理守则》《性别平等法》《个人资讯法》《心理师法》等。对于处罚和上报等程序,处理部门也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定,如果出现违反伦理和法规的事情,都有“法”可依,按程序进行规范处理。这些规定都最大限度保证了来访者的利益,保证了由专业人员从事心理咨询,也保证了心理咨询和辅导的专业性,捍卫了大众对心理咨询的认可。大陆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制度和法规方面的建设显得非常薄弱。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并未对工作伦理和专业保证方面做出规定,行业协会的伦理守则最近才出台,而且大陆心理咨询工作须满足学生管理的需要,也要满足维持校园稳定需要,很多咨询师感受到双重角色的冲突和伦理、法规困境。如遇到学生需要危机转介等问题时,往往都是特事特办,没有规范的伦理法规可以遵循。2013年《精神卫生法》的出台标志着相应法规建设正在进行中,但还不够规范。

  3台湾经验对大陆心理教育工作的启示

  前台湾谘商与辅导学会理事长、高雄师范大学学生辅导中心主任徐西森教授指出:“台湾的现在就是十年、二十年后的大陆。”但他也谆谆告诫:“千万不要照搬某个具体的做法,一定要找到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做法。”

  3.1树立心理健康工作的生态观

  从台湾学生辅导的发展脉络来看,一直非常重视制度、法规的执行,不断通过各个层面的呼吁和规范给咨询和辅导工作创设良好的工作生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定不是心理咨询中心自己的事情,也不是学校维护安全稳定的工作,而是整个社会都参与的事情。需要从人员、立法、制度建设和专业建设等方面入手,调动学生工作队伍、其他老师、学校、医院、社工、政府部门的资源,为心理健康工作营造积极的生态环境,发挥工作生态的整合作用。辅导员和心理委员等是生态发展的人员保证,立法和规范建设是生态发展的制度保证,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本身的专业发展是生态发展的根本动力。

  3.2保证心理健康工作的专业化

  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本身的专业性是行业信誉的保障,也是发展的必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复杂,只具备一点基本理念显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必须不断提高高校心理专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保证专业的人在做专业的事情,不能让专职人员沦为“大型活动组织者”“会议筹办者”“兼职咨询师的辅助者”。高校心理专业工作人员也必须处理好行政事务与专业发展的矛盾,保持专业持续发展,才能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樊富珉.我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咨询的现状及发展[C].国际心理治疗与危机干预学术会议论文汇编,2006.

  [2]叶一舵.台湾学校辅导发展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0.

  [3]叶一舵.台湾学校心理辅导的历史回顾[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6(1):26-27.

  [4]吴武典.台湾心理辅导的发展与现状[C].第一届海峡两岸心理辅导研讨会讲纲,2003.

  [5]仲稳山.中国大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优势分析[J].文教资料,2010(9):216-218.

  [6]陈艺华,叶一舵,方必基.福建省高校心理咨询中心建设现状调查与分析[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13(4):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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