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视娱乐节目同化现象论文

时间:2021-06-06 18:22:38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浅谈电视娱乐节目同化现象论文

  我国电视从黑白到彩色历时15年完成转换,节目由单一的新闻播报、电视剧放映到音乐、游戏、购物、体育等多元的娱乐节目,则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人们对电视领域的探索、发现和利用速度之快,足以彰显新生事物的魅力。

浅谈电视娱乐节目同化现象论文

  一、电视娱乐节目众生相

  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大致经历了从节目的单向传递到节目与观众的互动,从平民的舞台再到平民与明星同台竞技两个阶段。然而,随着电视台对高收视率节目的趋之若鹜以及准确抓住了大众对“嘻哈”节目的追求心理,“模仿”“雷同”是当下电视娱乐节目带给观众最直观、最深切的感受。唯有的些许不同,不过是在表演者、服装道具、表演场所以及娱乐设施等方面各有各的花样罢了,实则是“换汤不换药”的另类演出。

  最初的娱乐节目是以《综艺大观》为代表的联欢时期。1990年,中央电视台开播的《综艺大观》与观众一见面就赚足了眼球,这个集相声、小品、歌舞、杂技、魔术等各种文艺手段于一体的新节目样式让人眼前一亮。人们发现原来电视娱乐节目还能有如此“多笑”的功能,因而受到了万人空巷般的拥趸。该节目不仅是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输送而来的新形式,而且是节目编制人员的大胆尝试,为一向规矩传播政情、时情、舆情消息的传统形态带来了不同的表达方式。

  《综艺大观》是电视平民娱乐时代的开拓先锋,但它作为第一个试吃螃蟹的节目显然还没有真正做到“平民化”,主持人与观众基本没有互动。随后诞生的《快乐大本营》《幸运52》等节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主持人与观众的互动,但这种互动的门槛较高,需要先经过审核和初试,往往被看作为达到活力效果而故意设定的“托儿”。而《超级女声》则代表的是平民造星时代,平民参与和评判过程完全公开化,节目的全程跟踪式直播是吸人眼球的亮点。这种形式的娱乐节目打出的是“平民参与,观众做主”的口号,肯定了娱乐本身的平民性以及与大众进行亲密接触的可能性。从传播学的受众理论来讲,娱乐节目变得越来越看重受众的主动性,加强传者和受者之间的互动,对于节目的生存和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是对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电视观的诠释。

  然而,这种“平民参与”的口号很快就被明星效应所掩盖。娱乐节目以明星的参与作为卖点,确实获得了很好的收视效果。与此同时,明星借助节目有更多的机会暴露在摄像机前,也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人气和知名度。这样一举两得的买卖理所当然会成为各大电视节目编导们热衷效仿的形式。以《快乐大本营》(以下简称《快本》)为例,与之同时代产生的娱乐节目大都偃旗息鼓,成为90年代的观众尘封的记忆,但唯独《快本》依然是电视娱乐节目中最有竞争力的节目之一,除了根据时势的不同不断进行阶段性调整外,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为明星艺人设计个人专属主题,以娱乐时尚化、娱乐知识化、娱乐社会化的思想组织节目的编排。这从节目每年邀请的名人数量多少可见一斑。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有249位明星参加《快本》的节目录制,2015年登上《快本》舞台的明星有272位,2016年受邀的嘉宾则有246位。

  “从最初的晚会式综艺,到以普通观众为主角的.‘全民娱乐’,再由‘明星秀’加游戏的套路到集文艺表演、访谈、竞技挑战于一身的综艺,一步步将观众引领到一个又一个新的视听空间。”xx网作出的评价可谓十分贴切。《快本》的运作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深得观众的喜爱,20年的实践锤炼铸就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除在2009年获得中国世界纪录协会认定的中国收视率最高的电视综艺娱乐节目奖外,《快本》还曾荣膺中国电视金鹰奖综合性文艺节目奖、星光大典年度最受欢迎综艺节目奖、亚洲电视大奖最佳综艺节目奖等国内多个大奖,成为行业翘楚。

  一直以来,电视娱乐节目不断探索新的制作模式和展播方式,而从室内游戏到室外拓展,从明星到“星二代”,湖南卫视在2013年推出的《爸爸去哪儿》可谓是这种模式的先行者,一时间赚得盆满钵满,赢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随后,浙江卫视的《人生第一次》《我不是明星》,央视的《正大综艺·宝宝来啦》,深圳卫视的《饭没了秀》,陕西卫视的《好爸爸 坏爸爸》等全国各电视台几乎都制作了类似的节目,完全充当了追随者的角色,争相来抢占这一新的价值高地。然而长期浸淫在模仿、抄袭下的娱乐环境中,不免让大众心生厌烦,逐渐对此类节目丧失了好奇与好感,乃至排斥这种只是单纯改头换面的同质传播方式。

  二、电视娱乐节目的同化隐忧

  我国的电视娱乐节目虽然一度受到“限娱令”的影响,但改头换面后依然是“换汤不换药”,抑或使出浑身解数玩起了“擦边球”。在娱乐至上的年代,为赚取观众的眼球,获得电视收视率、网络点击率,乃至登上“热搜榜”,成为“热评词”等,综艺节目不断扩大娱乐功能和感官刺激,社会教育功能、娱乐审美功能、文化传播功能等却遭遇前所未有的滑铁卢。娱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冲突,以及对传统伦理道德底线的挑战一时间让它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尤其在《爸爸去哪儿4》推出了一对新“父女组合”董力与阿拉蕾后,进一步将电视娱乐节目的道德底线问题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幼童保护”“儿童性教育”等问题的激烈讨论,乃至惊动了公安部,其官方微博也转发了媒体对节目的质疑。由“父女”到“CP”(couple 的缩写),由“舔屏”到“批驳”,由“卖点”到“槽点”,舆情如此迅速调转方向,与节目不恰当的传达方式分不开,更进一步凸显民众基本素质的提高和对娱乐节目功能的合理审视。

  电视媒体作为传承文化的重要工具,其综艺类节目不论在节目制作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均比较灵活,或者说比新闻类、军事类、法治类节目更加开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粗制滥造、抄袭模仿现象泛滥提供了温床。然而,越是大热、越是受欢迎的节目就越应该懂得珍惜眼前的受众,继而才有可能进一步培养出更多的新晋追随者和不离不弃的支持者,而不是贪图一时之利,肆意地消费观众的娱乐心理和无视观众最基本的道德诉求。优秀的娱乐节目应该以轻松幽默而又多元的表现手法,通过影响社会风气、引领社会价值导向的方式,对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积极的影响。然而,随着电视技术的逐步发展以及人们对娱乐的不断追求,电视娱乐节目“同化”“媚俗化”的现象日益突出,一味地模仿、抄袭、克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带来的是人们对娱乐节目的文化品位和社会责任产生的怀疑与思索,莫让“娱乐”变“愚乐”成为当下最强烈的呼声。

  目前,国内学术界和相关行业对综艺节目的研究都比较活跃,也已经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针对性的书刊争相问世,发表于各类杂志、学术网站的关于综艺节目的论文数量可观。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为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号脉问诊”,并对电视综艺节目的发展提出了多个可行性的,或者具有一定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

  国内知名上对电视娱乐节目的分析中代表性的论文有:《论娱乐类电视节目“寓教于乐”的功能与作用》指出“寓教于乐是将文艺与娱乐融为一体,这是今后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走向”;《“走出去”与“请进来”:中国内地电视节目模式引进现象研究》分析了国内电视娱乐节目大多为向外国同类节目的学习,即“引进来”,但不应一味地模仿,也要学会自立与创新,打造真正属于本国的品牌,才有可能成为“走出去”的资本;《关于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现象的研究》则以最为火热的《奔跑吧兄弟》为例,对电视节目“为娱乐而娱乐”的泛化现象作出思考,并表达出该现象对整个电视娱乐环境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的一些担忧。

  国外学术界对电视娱乐节目的研究,更多以媒介为切入点,探讨媒介科学或技术与道德之间的关系。美国传播学者梅罗维茨则从个人隐私角度阐述交往规则下的伦理概念,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中表明“作为印刷媒介的报纸新闻,只是用文字传播信息,供读者‘阅读’,而电视媒介则是在传播信息的同时,把人物的神态、表情,直观的情感和具体的场景都清晰地呈现了出来,供所有的人‘观看’”。因此,梅罗维茨认为,印刷媒介具有“前区”倾向,电子媒介具有“后区”倾向。言外之意就是,电视天生具有一种展现人们在后台的隐私行为的特点。

  三、电视娱乐节目的出路探究

  分析当前电视娱乐文化的发展现状,正视存在的触及道德底线的问题,既有道德滑坡的现实基础,又是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寻找新出路的迫切要求。从经济学商品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四环节入手,对娱乐节目制作者、国家广电总局监督者、娱乐文化消费者等方面加以探讨,试图找出一条电视传媒娱乐转型和重塑道德建设之路,这对我国娱乐文化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从业者的自我反思

  在传媒市场化的背景下,媒体往往重利轻义,没有恰当处理公众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的矛盾。泛娱乐环境下出现的“井喷式”娱乐节目,为收视率而特意进行的炒作、宣传,不仅对成年人,而且与青少年树立健康的伦理观、价值观的教育理念也是背道而驰的。正如一位媒介伦理学家认为的那样,伦理讨论的中心议题有两点:第一,“我”负有什么责任,对谁负有责任?第二,“我”承担的责任反映了什么价值观?这无疑喊出了“媒介要进行自我反思”的口号。事实也证明,用这种不断打破道德底线的方式来吸引陷入狂欢中的人们的注意,最终会不可避免地在大众的无意识狂欢下进入一种难以自拔的恶性循环之中。很多娱乐节目尽管红极一时,但最终也是昙花一现。

  (二)媒介法制建设

  不管是直接的商业交易,还是电视娱乐节目的明争暗斗,往往受到利益的驱使,根治这种现象还需强有力的法制建设。在健全机制的同时加强监管,从而为电视娱乐节目的健康发展提供一片净土,营造和谐发展、良性竞争的氛围。广电总局在电视娱乐节目的规制方面下发了不少的“令”,如“限娱令”“限歌令”等。但从现状来看,其似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一方面,其缺乏实质性、持久性的举动;另一方面,它忽略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法制的建设要内外配合,才有可能让违规行为无所遁形。用法律制度构建一条“他律”防线,用理想信念唤起个体的“自律”意识,才能达到治本的目的,使娱乐回归最本真的价值。

  (三)受众的媒介素质教育

  电视娱乐节目的文化属性和社会责任,不仅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价值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而且对国民基本素养的提升,尤其是青少年儿童价值观的培养具有不容小觑的作用。人类对自身以外的事物拥有强烈的好奇心,都有窥探他人隐私的欲望。而娱乐节目正是抓住了广大受众的这一心理,投其所好,在镜头下极尽窥探之能事。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不管这些隐私是有价值的还是无趣的,都会被主持人极力地挖掘。在节目的“消费”环节中,观众则是自身接触何种性质文化的“把关人”,要有所选择和甄别,不让盲听、盲看助长了低劣节目的传播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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