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鸿儒纂修《明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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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鸿儒纂修《明史》论文

  康熙十八年的特科——博学鸿儒在当时颇受瞩目,在清朝历史上也堪称盛事。当时录取的五十名博学鸿儒全都进入《明史》馆,纂修《明史》是博学鸿儒参与的最主要的集体活动。征召博学鸿儒特科,本是清统治者为了笼络汉族士人、稳固统治的有力举措。而让这些博学鸿儒纂修《明史》确为妙招。一方面,鸿儒们进入史馆,“位”和“职”都很恰当;另一方面,开局修史是抚慰士人心灵、缓和民族情绪的最佳药方之一。受到遗民情绪的感染,鸿儒们将修史作为经世致用的一个途径,带着强烈的责任感,不辱史官之使命。清廷的权宜之计,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博学鸿儒纂修《明史》论文

  一、 鸿儒收集史料的贡献

  史料是修史的基础。明代《实录》几经删改,各种野史、家乘、笔记记载失实,尤其是明末天启以后,《实录》缺载,不少问题众说纷纭。适值明清易代,许多触犯民族忌讳的史料未能名正言顺地采掇。鉴于此,鸿儒馆臣大胆要求不避忌讳、收集史料。总裁徐元文上《请购明史遗书疏》,请求“征遗献”,聘请明代故老,使李清、黄宗羲、曹溶等故老遗民,各上所著之书。潘耒上《请广秘府书籍以光文治疏》,请求悉访民间记载、奏议、志状之流上之史馆。朱彝尊在《史馆上总裁第二书》中提出“史馆急务,莫先聚书”,他建议让众多馆臣尽力搜索资料,互相考索,分类编目,或者让地方官负责收集,送交史官。

  纂修《明史》初期,康熙帝政策较为宽松,接受了史臣广徵文献的建议,不拘明朝遗老,不避忌讳。于是,馆臣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求书、购书的行动中。毛奇龄向遗民史家张岱请求将所藏资料借给史馆。黄宗羲也通过官抄、捎带和自献为《明史》馆提供了大量史料。在修史过程中,史臣能合理利用各种史料,考证分析,以反映历史真实,且鸿儒史臣与众位遗民及学术大师十分亲近,得到他们暗中襄助,所以能搜罗到价值较高、内容丰富的史料,这为后来《明史》纂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史书体例的学术争议

  开馆后,鸿儒认为以往私家修史强于官修的原因就在于体例的统一,为了尽量避免官修的.诸项弊端,强调应充分重视体例。开馆逾月,未见颁示体例,朱彝尊便迫不及待地上呈《史馆上总裁第一书》,指出“盖作史者,必先定其例,发其凡,而后一代之事可无纰缪”。鸿儒注意到明代有许多前所未遇的情况,朱彝尊指出“历代之史,时事不齐,体例因之有异”,并特地指出明代与前代有异的众多问题,“劝立土司传,以补前史所未有”。汤斌主张本纪当效法《宋史》,因事定例,简而有要,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原则。

  《道学传》的设立与废除,是史馆中争论的焦点。是否设置《道学传》涉及对王学的定位,故《道学传》的废置,实际上是思想史上的争论在《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体现。当时,《明史》总裁徐元文、徐乾学兄弟深刻领会到了最高统治者尊程朱、贬王学的意向,主张设置《道学传》,把他们认为是程朱后学的人收列进去,而王学及其末学则置于《儒林传》。但史馆内外大多不同意设置,且角度和立场各不相同。后来,黄宗羲所作《移史馆论不宜立理学传书》由汤斌出示史馆中人。黄氏对徐氏兄弟的《修史条议·理学四款》一一驳诘,最终促使徐氏兄弟放弃设置《道学传》。

  鸿儒关于修史尚有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和思想,如建议不立年限、从容编纂,天文、地理等专业性较强的志传,要请专家分任、检阅等,这都对当时的修史产生过重大的影响。

  三、 重视考证之时代史学特征

  鸿儒欲修成天下公书、一代信史,必须核清事实、秉笔直书。潘耒受到其兄潘力田、业师顾炎武的影响,尤其重视考核史实。他提出对于所利用的史籍、资料要加以考证、辨定是非、核其虚实,参酌众说;对于“建文出亡”一事所涉及的史料《从亡录》反复申说,一一辨驳可疑之说。许多馆臣都很谨慎,不轻下断言,以疑存疑。毛奇龄在史馆时曾起草四川成都府郫县知县赵嘉炜死事一传,已上交验收,一年后,他发现该传有失实之处,经再三研勘,核实诸书,便上书总裁暂悬其事、以俟再考。

  针对野史及《实录》的失实,博学鸿儒认真辨析;对明亡原因、大礼议等问题都深入思考和考证。可以说,博学鸿儒修史是在顾炎武、黄宗羲的史学思想指导下的实践,他们注重考证、注重真实、以疑存疑,将自明代中期以来的考据方法用于纂史实践,体现了由顾炎武向乾嘉史学过渡的特征。

  四、《明史》初稿之独特价值

  康熙二十二年左右,十六朝纪传之稿基本完成,次递上呈史馆;史志则脱稿较晚。鸿儒修史主要集中在康熙二十九年之前,尤其是十九年至二十四年之间。鸿儒所纂应为《明史》初稿。鸿儒所完成的初稿,应该说是后来几稿的基础。万事开头难,鸿儒史臣在《明史》材料的全面搜集、编纂体例的初步设定、材料的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而富于创新的工作,后来的修改者都是在此基础上增写论赞、论定是非、分合传目、删改传文、润色词章的。应该说,鸿儒所纂《明史》初稿在最终的《明史》中的分量不轻。

  鸿儒史官在史学思想上,具有以往封建史家所固有的纲常伦理道德规范,讲究编史的“道法”,看重“春秋大义”,这使他们有公正平实的史观;在思想感情上,他们和遗民史家走得很近,具有一定的史学经世的意识,对于可能影射明清易代的诸多问题具有敢于揭示历史真实的良知。从史家观点立场、思想感情上来说,鸿儒史臣是清初遗民史家与正统《明史》纂修官之间的过渡,《明史》初稿也就具有了独特的价值。不过,鸿儒史臣也有很多无奈,笔柄最终控制权不在他们手中。除开文字狱的阴霾对清初史学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外,康熙帝通过对封建史学思想的采用和改造,形成了清朝的史学“公论”,淡化了人们的故国之思。清初遗民史臣的那种经世史学思想逐步消失,从鸿儒史臣的原稿与后来的《明史》稿对比中,可以清楚地窥见其中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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