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马克思对主体间性的存在探析洞察及其道说方向的论文

时间:2021-07-01 16:33:57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由马克思对主体间性的存在探析洞察及其道说方向的论文

  自从黑格尔把近代哲学的原则规定为以笛卡尔的“我思”为基本定向之后,人的主体性问题便映入眼帘,即“凡是应当被认为确实可靠的东西,一定要通过思维去证实”。“我思”被赋予了重要的地位,其重要思想史意义在于重新树立起人的主体性,以便与宗教实体相抗衡。但是,黑格尔并不满意这种以“我思”为基本原则的主观意识哲学,认为它仅仅是一种“主观的外部反思”,并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而黑格尔对主观意识哲学的批判,是在近代哲学建制原则上的改弦更张。

由马克思对主体间性的存在探析洞察及其道说方向的论文

  黑格尔对主观意识哲学的批判,是在澄清思维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因为,黑格尔认为,主观意识哲学并不能够获得现实性的真理,而思想的根本问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和解问题,而这个问题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并陷入困境。如此一来,对思想客观性的证明,就成为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毋庸置疑,在黑格尔之后,现代哲学也打着消除近代哲学主体性的旗帜,试图通过主体间性来弥补、缝合以至于解决主体性彰显的主客二分的困境。但深入看来,现代哲学不仅未能真正解决主体性的困境,反而由于在建构主体间性的基础上的晦暗不明,导致了在最好的情况下依然还在诉说着黑格尔的话语,在最坏的情况下退回到了笛卡尔那里。就像海德格尔所指出的,主体性哲学“按存在者的基本存在建构来解释存在者”,其结果导致在“‘基本的’开端处没有规定清楚的正是这个思执的存在方式,说得更准确些,就是‘我在’的存在的意义”。

  1内在性之为主体间性的秘密

  为了解决近代哲学的主体性困境,现代哲学把主体间性作为克服近代哲学主体性困境的主要途径,试图以主体—主体模式代替主体—客体模式,切实履行人与世界、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关联,完成近代哲学所要完成的任务。这个任务看似容易,实则需要从主体间性的基本原则出发,方可实现。无论是以胡塞尔为代表创立的现象学主体间性理论,还是以海德格尔为代表创立的存在主义主体间性理论,甚至是哈贝马斯建构起来的交往行为理论,他们都明确地揭示出近代哲学主客体模式的困境,即这个自主的、封闭的主体怎样能够贯穿到客体当中去?

  如此一来,如何理解现代哲学试图超越近代哲学主客体模式,代之以主体—主体模式来弥补、缝合主客体的缺陷就成为必要。我们列举两位现代重要的思想家进行说明。首先,胡塞尔使用“移情作用”来建构“主体间性”,这里的“移情作用”的基础来自于笛卡尔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我思”。因为,在胡塞尔那里,这种从自己走向他人的途径,在先验的意识上表现为“类比的统觉”,也即在意识中使他人成为我,从而使我成为与他人共在的,以至于把他人理解为和我一样的生命有机体。进一步而言,在主体间性的建构上,胡塞尔把生活世界与主体间性两者看作为互为前提、相互依赖。对此,胡塞尔指出,“在这种共同生活中每一个人都能参与到与其他人的生活中,因此,一般来说,世界不仅是为个别化了的人而存在,而且是为人类共同体而存在,更确切地说,只是通过将直接与知觉有关的东西共同体化而存在”。所以,胡塞尔把主体间性牢牢地夯实在生活世界当中,从而确立“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是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地平线中,他与周围的人可能时而发生现实的关联,时而发生潜在的关联,如同周围的人也能在现实的和潜在的共同生活中与其他人发生关联一样”。于是,一种基于先验的意识(直觉)的主体间性理论被构建出来。

  其次,海德格尔一反胡塞尔通过纯粹直觉建立主体间性的路向,把“此在”作为确立主体间性的基础,建立起一种生存论路向上的主体间性理论。在海德格尔那里,主体与主体的联系与共同存在,首先并不是以意识本身为前提,恰恰相反,而是以“此在”的存在状态,“在世界之中”为基础而形成。海德格尔指出,“只因为此在如其所在地就在世界之中,所以它才能接受对世界的‘关系’”。因此,“这另一种存在者之所以能够‘同’此在‘聚会’,只因为它能够在一个世界之内从它本身方面显现出来”。如此看来,海德格尔不再从人的意识出发寻求主体间得以形成的基础,而是把此在的“在世界之中”作为主体与主体之间联系的中介,形成了以“此在”为基本本体论的主体间性理论。而这种主体间性理论,它说明海德格尔要从更为源始的根基处揭示主体间关系得以形成的原则,即此在的在世。可以看出,以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为主要代表的现代哲学,致力于建立一种主体间性理论,缝合近代主客体二分所带来的主体性困境。他们或者把人的先验直觉作为建立主体间性理论的原则,要么把人这个“此在”作为基本的建构基础,试图建立主体与主体共同活动的有效平台,从而达到人的真理性存在,消除近代哲学主体性的困境。但是,现代哲学是否解决了这个问题呢?断然不是。因为,按照黑格尔的意见,“对于一个哲学体系加以真正的推翻,即在于揭示出这体系的原则所包含的矛盾”。显然,以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为主要代表的现代哲学未能揭示出近代哲学的原则及其矛盾,当然也就未能超出近代哲学的解释框架,仅以各种新的形式重复着旧有的东西,其好的一面为破除主客体模式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方法,而其坏的一面却倒退到了近代哲学的建制原则之中。

  严格来讲,主体间性得以成立并被合理诉说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对主体性进行一番剖析,把主体之为主体性形成的原则揭示出来,并把它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上。值得指出的是,以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为主的现代哲学虽说在这一方面做了深入的探索,但其主体间性的存在论基础依然晦暗不明。也就是说,他们未能就近代哲学体系的原则所包含的矛盾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予以最为彻底的瓦解,相反,就其他们依然遵循着思维的独立性而言,他们无不落入到近代哲学原则的范围之内。就像这种倒退必然要发生一样,它现在被黑格尔揭示为,即“思维、独立的思维,最内在的东西,最纯粹的内在顶峰,就是现在自觉地提出的这种内在性”。这在黑格尔看来,近代哲学最为根本的原则在于内在性。内在性昭示着思维的独立性和能动性,它从自身出发把自己设定为与对象不同的东西,并与之对立,其结果导致“凡是应当被认为确实可靠的东西,一定要通过思维去证实”。如此一来,内在性之作为主体的主体性基础,也就昭然若揭,或者说,主体之为主体性的存在论基础在于思维的独立性,也即是思维的实体性。

  以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为主要代表的现代哲学,是否已经超出了黑格尔所指出的这个近代哲学的原则了呢?是否已经建立起了一种超越主体性的真正的主体间性理论了呢?在这个问题上,伽达默尔指出,在胡塞尔那里,“你们和我们,这两者本身都是多个的我,怎么能由一个超验自我构成?”而对于海德格尔而言,他的“思想中所发生的与传统的决裂恰恰代表着一种传统的无与伦比的复兴”。这里传统的复兴,被伽达默尔描述为“一种真正历史的自我意识,实际上,是一种末世学的自我意识”。所以,在伽达默尔看来,胡塞尔没有,甚至海德格尔也没有完全从近代哲学的原则中超拔出来,亦没有解决近代哲学的主体性窘境,其建立起来的主体间性理论依然在近代哲学的主体性框架之内,只是做了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修修补补的工作而已,稍加点缀罢了。

  2“感性活动”作为主体间性的基础

  现代哲学试图以主体间性克服主体性的困境,但由于其存在论基础仍然局限在近代哲学的基本建制原则,即内在性当中,结果是这种克服收效甚微。因为,无论是胡塞尔的先验论现象学路向,还是海德格尔的基础本体论路向,两者都在克服近代哲学原则的矛盾上,陷入到近代哲学的框架内,使得他们建立起来的主体间性理论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很显然,主体间性是以主体—主体的模式超越主体—客体的模式,从主体间性建构出一种人与人交往的理论。但值得指出,虽然现代哲学的主体间性转向给哲学研究方式和方法上带来了更新,给予主体在与世界的相互作用上更多的效力,但由于现代哲学在建构主体间性的存在论上倒退到了近代哲学的原则中,仍然沿用着纯粹的思维为出发点,致使这种主体间性理论仍然重复着近代哲学的话语传统,即“20世纪试图进行的对主体概念的批判不正是重复德国唯心主义所获得的成就吗?”

  就像黑格尔所言,试图瓦解一种哲学体系,就必须揭示其哲学体系原则的矛盾,并超越它一样,从这方面来讲,黑格尔的意图正在于指出从哲学存在论基础上开始,追问其哲学体系形成的源始根基。可以说,在这方面只有马克思才具有实质性的进展,而这种进展说明,只有马克思才揭明主体间性的存在论基础,即人的“对象性活动”,或“感性活动”。可以认为,主体间性之为主体性的延伸,它指代的是主体与主体的交互作用,也可称为交往,而交往本身就是在马克思的“对象性活动”原则的基础上所建立主体间性的最为主要的形式。因为,一方面,如果要问及主体间性得以成立的前提,这个前提在马克思那里是这样表述的:“人是自然科学的直接对象;因为直接的感性自然界,对人来说直接是人的感性,直接是另一个对他来说感性地存在着的人;因为他自己的感性,只有通过别人,才对他本身来说是人的感性。”毋庸置疑,马克思的感性揭示的是人与人关系成立的基础,因为人的感性只有通过别人,亦即通过把别人也作为感性的存在,才能够使自己成为感性的存在。进一步而言,感性之为人与人关系的基础,必然是以人的对象性的活动,也即感性的活动为其依托,并贯穿始终。所以,马克思看到,唯一能够使得主体间性确立的原则就是人的对象性活动,而对象性活动恰恰是瓦解主体性的武器,它预示着整个近代哲学所由建立的主体性原则的瓦解。对此,马克思指出,“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的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创造对象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因为,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可以看出,人与对象的关系的实质就是人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产生的对象性关系,这个对象不仅设定自己为对象性的产物,而且也设定着产生它的人,或者说,正是人的对象性活动确证着他自己与对象的本质联系。

  另一方面,在马克思看来,人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认识,其实质就是“关于自己和关于人们的各种关系的观念和思想,人们关于自身的意识,关于一般人们的意识,关于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整个社会的意识。”在这里,马克思认为这种关于关系的观念和思想,是以整个社会的意识为基础所形成,也就是说,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够建立起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意识。但这种关系意识,又是以人的感性意识为基本条件产生,它是感性意识在社会中的表现形式。马克思说,“感性意识不是抽象的感性意识,而是人的感性意识”,这种感性意识深刻地表现为人的社会历史,表现为“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所以,马克思把感性意识置放在了人的社会当中,置放在了以人的感性活动为基础形成的历史当中,当然也就预示着整个近代哲学的建制原则坍塌,其准确表述为:“感性的,即意味着‘向外的’、‘在外的’、‘不是仅仅在自身之中的’。如果说在感性活动前提中同样承诺了意识的存在的话,那么,正因为这个活动是‘感性的’,所以这活动就不是意识因其内在性而生的自发性,相反,这活动所包含的意识,那是活动者对于自身之面对于不同他的他物这一点的意识。”

  因此,在秉承意识内在性的近代哲学那里,当然也包括现代哲学,就像主体之为主体性的存在论基础的晦暗一样,主体间性的形成基础也是他们理解不了的。至此,我们能够认识到,对象性活动作为人与人关系最为根本的基础被揭示了出来,这种揭示它使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再倒退到近代哲学的范围之内,不再像近代哲学———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那样仅仅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主体的对象;另一方面,在对象性活动基础上形成的感性意识,它使得关于主体与主体之间关系的观念、思维深深地扎根在人的现实感性活动当中,瓦解了近代哲学的原则即意识内在性,当然也就从根本上超越了现代哲学建构主体间性的那种抽象空洞的理论。所以,在马克思那里,主体间性本质上是由人的现实的对象性活动引起的主体与主体的交往关系,这种交往关系随即成为社会历史的,而且一并被感性意识反映出来,进而被道说。

  3道说主体间性的方向

  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过渡,从理论层面来讲,它是要批判近代哲学主客两分的困境,也就是超越以笛卡尔“我思”所建构起来的主体性哲学,因为这种哲学把主体封闭在自我之内,形诸为个人至上的主观主义;而从现实层面来讲,这种过渡揭示出主体在与现实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仅仅把对象看做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也就是说,主体—客体的模式高扬了主体性精神,而忽略甚至是主宰着它的对象,以至于作为主体的人无限膨胀自己的能力,包括科学精神、占有精神等等,而忽视了客观对象对其存在的反作用。就像胡塞尔所言,“现代人的整个世界观唯一受实证科学的支配,并且唯一被科学所造成的‘繁荣’所迷惑,这种唯一性意味着人们以冷漠的态度避开了对真正人的人性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而海德格尔也不断地追问,“我们沉思现代科学的本质,旨在从中认识现代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何种关于存在者的观点和何种关于真理的概念为科学成为研究奠定了基础呢?”很显然,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看来,现代人的生存意义的消失,其缘由都是以主体性形而上学不假思索地抬高人的主体性造成的。

  以马克思之见,在我们试图使用主体性对现实世界进行解释时,追问主体性的来历是澄清一切问题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马克思从未脱离现实世界来进行思考,而是在现实世界当中使主体之为主体性,同样使主体间之为主体间性获得自律。马克思认为,在使主体真正成为现实的主体上,我们首先需要确定的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个有生命的个人,“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和受限制的存在物”。这就是说,人这个主体性的存在物,他一方面需要对象作为自己的欲望而存在,需要他的对象作为他存在的条件,作为他自身本质力量,抑或主体性力量的体现;另一方面,人这个存在物作为自然的、感性的和对象性的存在物,他又是一种受动的存在物,他需要在这种受动、受限制的过程中确认到自己的存在。这即是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这表明,主体之为主体性的根源不是自我意识,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主体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只有在这种能动与受动的双向运动中,主体的主体性才能够被揭示出来,进而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也才能够被深刻把握。

  可以看出,马克思对现实的个人的主体性的规定,恰恰是以感性的受动性和活动的能动性的矛盾统一为理路而建构出来,这一建构无非要说明此人与彼人之间的互为制约、互为作用。因此,主体间性本质上是以领会主体之为主体性的进路而得到深切地表达,或者说,主体间之为主体间性本质上是以主体之为主体性为前提,而对这个前提的理解,关键在于马克思指出的要把对对象、现实、感性的理解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即不是倒退到近代哲学的原则当中去理解,亦即倒退到以意识内在性为基础的主体性哲学那里去理解,它说明,在人与对象、人与现实、人与人的关系上,时刻把这些关系作为人的感性活动以及由此生成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来理解。这种理解,以及由这种理解所开启的建构主体间性的方向,显现出马克思从来不会脱离现实,或者说,不是脱离现实的个人的活动来解释人及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把交往作为人的对象性活动的能力来加以规定,避免了将交往看成纯思的逻辑本性所规定的思辨唯心主义本体论。”

  值得指出,马克思为了强调主体间性以感性活动为基础,他特别地把人的语言作为阐释主体间性的依据。质言之,语言之为主体间性的表达,无非表明主体间性作为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体现,就在于它是“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语言在这里,无非表现的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如此一来,主体间性也就被明确地把握为以语言为纽带的现实的交往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所形成的语言,就很容易地被理解为“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这里,马克思让我们注意的是,语言其实就是由人的感性活动———交往是它的根本表现形式———为基础形成的感性世界,它是这个感性世界的表达,亦即这个感性世界本身。在这个意义上,伽达默尔的见解是中肯的。“由于形而上学把事物的真实存在理解为直接被‘思想’所接受的本质,存在经验的语言性质就被隐蔽了。”他还指出,“凡在有人说语言的地方,语言都有它们的现实,或者说,凡在人们能够互相理解的地方,都有语言的现实”。伽达默尔对“语言的现实是人们理解的基础”的这种态度,在马克思那里深刻地表达为人的现实的生活过程,即以感性活动为基础所形成的感性世界,与此同时,作为这个感性世界的语言也一并被揭示了出来。

  总之,马克思以对象性活动(感性活动)为主体间性的存在论基础,把建构主体间性的地基深深地扎根在感性世界当中,进而从对语言的剖析上开启了道说主体间性的方向。这个方向表明,对主体间性及其生成机制的理解与深化,必须扎根在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当中,并从现实生活过程中展开探讨人与人的交往及其本质,这也就为我们进一步深入地理解主体间性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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