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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居之桥的现象学沉思-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续

时间:2021-10-01 15:36:11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栖居之桥的现象学沉思-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续)

  [摘  要]海德格尔对桥的现象学沉思的启示在于:让“物”抖落自己的刚性外壳,从而让自身释放到天、地、人、神四相的柔性存在中去;让人之栖居从“遗忘存在”的对存在者的偏执追逐中解放出来,从而让人之栖居那深渊般的自由是其所是地绽露出来,开放出来。

  [关键词]桥; 聚集,筑造,四相一体,让-栖居

  笔者在拙文“海德格尔的栖居之思”中说过,物乃作为筑造之栖居而保藏四相一体的“唯一方式”。参见「1」第44页因此接下来,我们便不能不思及“物”。[i]

  无论在人之栖居中物以怎样的方式来照面,物都是筑造之物。然何为一个被筑造的物?桥,任何一座独然兀立的桥。海德格尔让我们去思一座作为典型的筑造之物的“例子”的桥。

  与前期相比,后期海德格尔的“例子”充满了更加浓烈的“海德格尔味”。你可能会忘掉海德格尔那些让人始终搔不到痒处的醉醺醺的道说,可你恐怕无法忘却诸如 “农鞋”、“希腊神庙”、“桥”、“壶”那样的例子。严格地讲,这些例子根本就不是通常所谓的“例子”,即不是用来“深入浅出”地解释某种抽象道理的例证,毋宁说,它们就是“事情本身”,就是“思”本身,而且是真正源始的事情本身,是最少“概念污染”的思本身。这些例子如羚羊挂角,不再有前期诸如“存在”与“存在者”、“本真”与“非本真”那样比较呆板的二元化言说方式;作为例子,它们不证明“什么”,而是在道说中让“存在自身”活泼泼涌流到场。所以,这些例子都饱含着强大的命名力量,其“思意”召唤力质朴而又沛然不竭,令人无可抗拒地掉进那敞开着又遮蔽着的存在之深渊。从某种意义上说,海德格尔运思方式的秘密就朴实地保藏在这些“例子”之中,而且是以非学术或非沉沦的“思之作品”的本然形态被保藏着。下面我们跟随海德格尔去思任何一座“桥”。

  一座桥置于我们面前。于是,我们开始注目它,进而开始思量它。“置于我们面前”意味着:桥是一个“对象”。一个对象,这是我们通常的“注目”和“思考”的根本性前提。这个前提事实上已经先行决定了桥向我们敞开自身的基本方式:我们看到和思考的是而且仅仅是一个对-象,即一个以作为“主体”之对方的方式而显现出来的“象”。桥作为如此这般显现的对象,引导并主宰着我们对桥的看和思考,就是说,我们的思路在桥之象中展开,为桥之象的敞开或在场所攫住。因此,我们的发问接踵而至:这个作为对象的桥是什么?我们可以从“质料”、“形式”、“目的”、“功能”等方面来追问桥之为桥的“本质”或“所是”。比如,从“质料”上讲,桥是一种由石头或木材或钢筋混凝土建造起来的建筑物;从“形式”上讲,桥是一种以拱形的、立交的、斜拉的、悬挂的等方式架在水面或空中的建筑物;从“目的”或“功能”上讲,桥是一种供人们和车辆来往于两岸或两端的作为“通道”的建筑物;等等,等等。不管我们怎样去追问,从怎样的“角度”去观看、去思考,桥作为对象,总是以某种“什么”来提交自身,而且作为人造之物,桥总是以“现成的”什么来提交自身,诚如马克思所说,这正是工程师比蜜蜂高明的地方。

  现在我们问:我们面对的这种被称之为“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回答是:由某种质料建造的、架在水面或空中以便人车往来于两岸(两端)的建筑物。看起来,桥之为桥或桥作为一个“什么”,就是由类似这样的定义所界划出的东西(无疑,尚可以有更精确的定义,然这无伤大雅)。这意味着,桥作为一个对象性的什么,其本质已然被其“定义”所提尽。但是,桥不仅仅是一个“对象性的什么”。桥之为桥还是一个“物”,尽管是一个人造之物。可物又是什么?物难道不也是一个“对象性的什么”吗?海德格尔写道:“我们的思想自古以来就习惯于过于贫乏地估计物的本质。这在西方思想的进程中导致人们把物表象为一个未知的带有可感知的特征的X”。「2」第1196页然思想为什么总是“过于贫乏地估计物的本质”?无论物作为未知的X潜在地是多么丰富,它本质上仍不过为一“对象性的什么”;而一个已然封闭在“主体之对象”的显现范围内的物,显然是一个“过于贫乏”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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