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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职业化改革的思考

时间:2021-10-01 14:42:10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职业化改革的思考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工作任务的庞杂性以及入口广、出口紧等因素,导致目前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存在着人心散,工作积极性不高,人浮于事的现象,影响了审判工作和法院的整体形象。随着法官职业化改革的进一步开展,司法警察职业化改革是势在必行。

  一、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现状。

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职业化改革的思考

  1、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德育层次、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在组建初始,由于各项准备不充分,在入口处没有制定相应的准入平台,影响了司法警察的整体文化素质。加之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法警主要从事的是“武官”的工作,不需要跨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及其他各类业务素质考试的门槛,也较少进行常规的业务知识培训,司法警察职业化建设的文化基础较为薄弱。

  2、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目前,大部分法院法警虽进行了编队管理,但仍存在着大量的兼职法警,兼任着办公室人员或业务庭书记员等工作。同时,双重领导也未能真正落实,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法警无法进行实质性的监督和专业性管理。

  3、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职能不明确。很多法院出现了“明明是法警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让法警去完成,而不属于法警职责范围,有损于法警形象的事情却要法警去做”这种职非所用的普遍现象,造成法警自身心理的不平衡,消极应付工作的心理较为明显。

  4、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司法警察由于没有审判职称,成了“终身制”,即便转行,也只能从事行政工作,出口比较单一,使法警队伍缺乏激励机制,难以实现优胜劣汰,同时也造成法警队伍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

  二、进行基层法院司法警察职业化改革。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建立司法警察职业化制度,以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给审判工作带来的要求,促进司法警察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解决执行难。

  什么是司法警察队伍职业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法官职业化的解释,我们认为司法警察职业化是指司法警察以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司法警察的职责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

  1、形成正确的司法理念。司法警察职业化建设要求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对司法警察的职业地位进行准确的定位。一方面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队伍与法官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时司法警察也应当正视法警工作的服务性、服从性特点,甘于当“配角”。

  2、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司法警察所从事的职业性质和担负的职责任务决定了司法警察除应当具有公民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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