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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是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的良好途径

时间:2021-10-01 14:14:56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调研是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的良好途径

  2002年5月9日至20日,省高院研究室组织我省部分中、基层法院研究室主任?副主任?一行8人,对浙江、江苏两省三级部分法院各自开展调研工作的先进经验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学习。大家深深地认识到,浙、苏两省法院的调研工作不仅是卓有成效的,而且,他们把调研工作作为事关法院人才培养、事关法院发展后劲、事关法院全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产生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益,其经验与作法是相当典型的,对我省法院的调研工作具有巨大的参考及借鉴价值。

  一、两省三级法院的院领导都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把调研工作当成事关法院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调研是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的良好途径

  不论是浙江法院,还是江苏法院,不论是高级法院,还是中级法院或者是基层法院,所到之处我们都发现,凡是调研工作搞得出色的法院,可以说都离不开院领导的重视、关心与支持。具体表现为:1?许多法院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任组长的调研领导小组,亲自抓调研工作。如浙江杭州西流区法院、江苏镇江中院、京口区法院、苏州相城区法院、平江区法院都是第一把手亲自主抓调研工作;其他如省高院、中院、基层法院不是一把手主管调研工作的也都有一名副院长来负责分管调研工作。这些院领导在抓调研工作过程中,深深地认识到:“法院调研工作的主要目的,说到底,是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于法院领导决策,服务于审判工作”,“有成果的调研活动所产生的效益,要远远大于调研工作所投入的成本”?摘自江苏高院李佩佑院长的讲话?:“调研工作确实有利于提高法院知名度,能够有力的推动法院工作,是一项值得投入的工作”?摘自镇江中院调研工作总结?:“案件审结完只是完成案件工作的一半,另一半的工作就应当是调研”?摘自镇江京口区法院院长话?:“调研是对干警综合能力的最好培养”?摘自苏州平江区法院院长话?。这些对调研工作重视的法院领导,都把调研工作列入法院党组和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安排与监督,确保调研工作有布置、有指导、有检查、有总结,落到实处。由于“一把手亲自抓调研”,因此,“法院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调研工作格局形成了,极大地提高了调研工作的影响力和有效性。2?院领导带头搞调查研究工作,亲自撰写调研文章,有效地促进了调研工作的开展。为了做好全院性,全局性工作,浓郁学风,树立正气,注重工作实效,这些地区的法院领导都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工作,除了认真布置与抓好本院的调研工作外,他们扑下身子,深入实际,深入办案第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接触第一手材料,撰写各类指导审判工作的调研文章。如镇江中院郑宏章院长深入实践开展调查研究并亲自手写文章,两年中共发表论文11篇;浙江省高院院长、副院长都是亲自撰写调研文章,提倡“真写”;江苏省许多中院、基层法院领导亲自带头,负责组织实施重要课题的调研,如镇江市两级法院领导都把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列为每年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之一,2000—2001年,全市法院绝大部分院长、副院长都做到亲自动手撰写文章,共发表98篇与分管业务密切相关的有质量的调研文章。由于各级法院领导重视调研工作并带头促进,浙江、江苏两省法院的调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浙江高院96—2000年底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调研文章1100多篇,浙江省法院在全国获奖的论文至2001年底已有50多篇。1999年、2000年、2001年三年来江苏省在最高法院组织的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上,分别有17篇、21篇、24篇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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