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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西著东译与本土化研究

时间:2021-10-01 13:19:26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西著东译与本土化研究

    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就是把适用于市场选择的经济分析方法运用于非市场选择;制度分析(Institutional Analysis)则着眼于人类选择的制度基础,包括市场选择和非市场选择。这两个传统有一定的区别,但其价值、方法和所探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个传统。研究公共选择的学者往往很关心制度问题,而进行制度分析的学者也往往以公共选择的研究为基础。在一些学者看来,公共选择只是比较早期的称谓,制度分析是比较晚近的称谓。因此人们往往把这两个传统放在一起,并且往往给他们贴一个标签,这就是新政治经济学。与老政治经济学相比,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是新政治经济学的一大特色。

  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PCIA)传统是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到70年代时,这一传统的学者已经逐渐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研究、数学研究和经验研究的成果,在随后的30年时间里,这一传统的许多重要学者都相继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PCIA研究的成果获得了各方面的承认,虽然还不能说在各个学科成为主流,但至少已经是一种重要的传统了。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国外的研究成果逐步翻译、介绍到中国,与此同时,中国的学者也开始基于这一传统开始了本土化的研究。

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西著东译与本土化研究

  本文的任务是,大体概述美国PCIA传统的基本流派、代表人物以及主要特色,尤其是已经有哪些著作译成了中文,哪些重要流派和著作受到了忽视;然后简要概括中文世界的相关研究状况,尤其是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IAPP)研究的努力。由于这一传统文献浩繁,跨越诸多学科,在中文世界虽然文献相对较少,但跨学科的障碍也非常明显,因此本文的重点将放在笔者自己正在努力的IAPP研究上,本文将花费大部分的篇幅来介绍IAPP研究的基本定位、分析框架、学术传统、研究实施以及所面临的基本的挑战。[1]

  一、西著东译与相关研究

  在美国,一提到公共选择研究,人们就会想到三个流派,这就是布坎南和图洛克为核心的弗吉尼亚公共选择学派、社会选择学派和芝加哥政治经济学派,也有学者把印第安纳大学的多中心学派(polycentric circles)看作是公共选择的三个学派之一,而芝加哥政治经济学不在其内,因为芝加哥政治经济学者的特色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政府失败等问题,他们的分析始终以最大化、均衡和偏好稳定为基础,可以说是市场至上论者,这与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传统有一定的差异。

  弗吉尼亚学派主要研究宪法经济学、公共财政和寻租等问题,有许多著作译成了中文,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同意的计算》(布坎南、图洛克,2000)、《民主财政论》(布坎南,1993)、《自由、市场和国家》(1988)和《赤字中的民主》(1988)等。但许多重要著作都未有中文本,比如布坎南的《自由的限度》(Buchanan, 1975)、《宪法经济学》(Buchanan, 1991)、《探索寻租社会的理论》(Buchanan, etc., 1980),图洛克的《官僚制政治》(Tullock, 1965)、《私人的欲望、公共的手段:政府适当范围的经济分析》等[2].

  社会选择主要研究投票与选举问题。重要著作只有两本有中文本,这就是1972年因一般均衡理论和社会福利经济学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肯尼思。阿罗教授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阿罗,1987)和《社会选择:个性与多准则》(阿罗,2000)。但罗切斯特大学社会选择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及其著作尚无中文本。罗切斯特学派一般都是政治学家,他们有良好的经济学基础,坚持用数理方法研究政治学,运用数学研究投票、互投赞成票、利益集团和官僚等。理性选择理论和博弈理论,是他们的方法论特色。

  芝加哥学派又被称为芝加哥政治经济学。代表人物有贝克尔、S. Peltzman、波斯纳(R. Posner)、W. Landes、Robert Barro和斯蒂格勒。乔治。斯蒂格勒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影响该学派的经济学家有F. Knight、J. Viner、H.C. 西蒙和弗里德曼、哈耶克等。芝加哥学派中不仅有经济学家,而且还拥有许多法律经济学家。芝加哥政治经济学进入公共选择领域比较晚,在70年代初才开始。斯蒂格勒、兰德斯和波斯纳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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