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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把合作建房看成一种新业态

时间:2021-10-01 12:58:28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不妨把合作建房看成一种新业态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京城首例合作建房受到热捧,已收到近300份申请表,活动倡导者于凌罡一时间成了包括央视在内的众多媒体竞相邀约的新闻人物。

不妨把合作建房看成一种新业态

    所谓“合作建房”,即一群人联合起来注册自己的房地产公司,从政府手里竞拍到 一块土地,然后聘请专业的设计公司和房地产建设公司,建自己的房子。这群人既是买房人,又是开发商。据测算,以此种方式建的房,其价格可降低至周边商品房的80%至60%。

    早已被大众诟病的房地产暴利让人买不起房,无疑是催生这一“新生事物”的重要社会经济基础。

    不禁由此联想到“业态”一词。“业态”一词一般用于零售商业领域:根据经营方式、规模、业种和布局,可分为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大型购物中心等业态。哪种业态能成为主导,往往取决于当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假如合作建房能变为一种现实,无论它占有的市场份额多少,是否也可被视为房地产业的一种新“业态”?

    世界各国,零售商业往往都是多种“业态”并存,中国当然也不例外。然而,若以“业态”论之,我国目前城镇房地产业竟是如此地单一!

    笔者以为,“业态”单一是形成房地产暴利的重要原因,因为它也是一种垄断,起码是激烈竞争表象下的一种“业态垄断”:尽管不同地区、城市的房价悬殊,但该行业的运作方式、牟利方式、利润率以及相关的明规则、潜规则却是大致一样的。于是意味着:百姓们纵然谴责房价奇高,但真要买房,还只能找他们而别无他途。

    之所以看重合作建房这种新“业态”存在的价值,源于笔者的一种善良愿望:假如它的出现客观上能冲破房地产的单一“业态”,从而打破垄断和暴利,岂不善哉!

    有学者在研究防止我国“拉美化”的课题时指出,目前最大的社会弊端之一是分配不公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近些年中国房地产业造就百万富翁、千万乃至亿万富翁的速度极快,数量极大,堪称世界第一,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从这个角度看,用一种新“业态”打破房地产业的暴利局面,所隐含的就不仅仅是经济意义。

    其实,对合作建房的前景,笔者同样未抱十分乐观的态度。按说,一种新“业态”只要比原有的其他“业态”好,或者说更“经济”、更公平、更节约资源、更有效率以及资源配置更合理等等,它就应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然而,笔者却担心,一些既得利益者有可能对它人为地设置各种看不见的障碍,甚至将它扼杀在“摇篮”之中。

    假如现有房地产“业态”处在坚持交易公平、利润率合理、制造富翁的速度和数量合理的水平和状态,想必其“经济性”应当最佳。无论从其成本、效率还是经验、管理等方面看,它比若干人聚在一起自己张罗着建房子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最理想的一种趋势抑或结果应该是:合作建房这种新“业态”仅仅充当了一块“敲门砖”或一种“催化剂”,其萌生和存在的意义,仅仅是打破现有房地产业的暴利和不公的现状。至于今后有人仍想采取“合作”的方式建房,也只能是少数人的一种偏好。

中国青年保·刘以宾

不妨把合作建房看成一种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