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程造价控制动态管理论文

时间:2021-08-31 16:28:07 管理论文 我要投稿

浅议工程造价控制动态管理论文

  摘要:文章分析了工程造价控制动态管理的现状,同时说明了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几个环节,最后提出工程造价控制动态管理的措施。

浅议工程造价控制动态管理论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1工程造价控制动态管理的现状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的全部花费的费用总和。它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费用。从我国现行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组成的规定内窖看,它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印对工程造价动态因素的管理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是指那些影响工程造价增减的变动因素,就基础建设工程造价而言,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量变因素,二是价变因素,三是定额取费的变动因素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就是对造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预测管理方法。

  应该说,近几年来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取得一定的成绩。在尊重传统标准定额计价的同时,完成定额从法定性向指导性过渡的阶段,找出了一种较为合理的计价办法,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发展需要。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昔,现有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许多不尽合理之处也需要不断改进,并加以完善。

  2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几个环节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不仅仅是对设备、材料价格动态因素、人工价格动态因素、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变更动态因素、隐蔽工程的动态因素等的动态管理,而且要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2.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根据概算估价指标和造价指数等价格信息,合理确定投资规模,要对各种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予以全面的考虑。

  2.2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合理确定项目投资后,应提倡实行限额指标设计,要按项目投资中的工程成本额进行设计,不能占用预备费(不可预见费等),否则设计就成了超额设计。设计时,要留有余地,要根据设计图纸及时编制出项目投资概算,为设计施工图纸的审定和设计修改提供价格依据,要认真研究影响工程投资的各种动态因素。

  2.3项目施工阶段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按定额认真计算工程量和工料机的消耗量,并根据市场的价格信息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合理的自主定价。造价管理部门、建行、咨询公司等要为建设单位认真审核施工企业的预算报价,及时对设计变更内容编制修改补充预算,进行价格核定和办理签证,把握好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的各种动态因素。

  2.4项目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项目竣工后,要严把工程结算关,注意搜集和整理好结算资料,要认真审核工程量和套价取费。据测算,某地区目前的材料费约占工程造价的65%,其中材料价差(本地材料预算价对比定额材料预算价)约占工程造价的12%。因此,认真确定材料价格和材料价差的调整,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措施

  在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中,以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为导向,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拟采取以下措施:3.1材料价差处理为了加强材料价差的管理和合理调整材料价差,实行根据各类工程的不同特点,结合各个时期的市场价格情况,采用系数与单项材料相结合调整价差的办法.即主要材料,钢材(包括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等)术材、水泥以及特殊装饰材料(面砖、大理石、花岗石等等)按定额材料用量补差。砖瓦、石灰、砂石及其它材料测定综合材差系数进行调整价差,各类工程主要材料范围、信息价格、地方材料综合价差系数,由当地定额站每月或按季公布,作为工程计价的基础,也可以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商定价格结算的办法,对工期短(如六个月内)的工程,或承发包双方同意,在工程招投标或工程中标(含议标)后的合同价格,可增列材料价格风险系数。造价一次包死,决算时不再调整,风险系数可参考公布的价格预测系数、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投标报价自行确定。凡不考虑增列风险系数的.工程,在确定标价时,都必须填列“材料价格明细表”(包括招标和投标价格)。作为工程结算调整价差的依据,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条款,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超过(或低于)签订合同所列材料价格时,可对超出(或低于)部分进行调整。

  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目前根据采购时的发票价格按实结算。这种按实结算的办法不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且发票价格存在着种种弊端。急待改进,单项主要材料结算价格的确定,应该以施工期内公布各期信息价格总和除以期数之值,而期数则按合同工期的80%确定,并以合同规定计算工期日(开工日期)为期数的始点。

  3.2人工费差额调整

  当前建筑产品价格改革正在逐步展开。

  我们对人工费的组成和计算办法暂不宜作改变,采用以基本工资和各项工资性质的津贴补足到预算工资单价中的形式作过渡性调整,以解决当前人工费远远脱离实际,减少建筑产品价格与价值偏离幅度。

  3.3物价变化与工程造价挂钩

  物价改革进一步深化,物价放开,实行随行就市,物价将随着市场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情况变化而变化,物价的变动。必然影响生活费用总指数的上下浮动。施工企业的人工费或工资收人及生活支出,也将随之变化。为解决这个问题,采取物价变化与工程遣价挂钩的办法来处理,即根据当地政府定期公布的物价或生活费用总指数,测算出人工费补贴系敷,定期公布调整,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同时,材料价差系数作为直接费,应该收取相应管理费,与社会市场物价相适应。

  3.4缩短工期增加措施费,推行提前工期奖经济建设要求建设速度加快,建设单位也从经济效益方面考虑。要求用较短的工期完成投入使用。这样就普遍出现较国家定额工期提前的情况,这是正常的现象,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当然,我们提倡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工期。而不是盲目的、随心所欲、无法实现的工期。

  3.5工程质量优劣差额实行奖优罚劣我们在强调建设速度的同时。也强调生产优质产品,工程质量等级分合格、优良。

  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工程合同中由建设单位提出要求达到的工程等级。凡要求达到优良等级标准并经质监站验收评定达到优良等级的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验级达不到要求标准时要受到罚款处理。这些条款都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监督,不得有不平等的现象。奖罚款额也可由承发包双方商定,一般为占工程造价的3%左右,体现优质优价。

  3.6设计修改和变更的处理

  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或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个动态的因素,必须加以解决。除实行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的工程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一般对发生的设计修改和变更的工程项目都应予以调整。采取按定标价为基础,实行量可变单价不变的原则,减少工程项目则按原定价中如数扣除,增加工程项目则按实按定标原则计算,列入工程总造价结算时增补。通过对上述动态因素采取调整措施,工程造价控制将会得到较理想的理顺,防止价格与价值偏离幅度继续增大,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基本上得到了保障,促进企业在竞争中初步形成具有承担经济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将大大缓和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经济关系,保障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吴红利.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2,6.

  [2]吴辉.工程造价全过程动态管理问题探讨[J].广东经济,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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