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业主的反索赔管理的研究论文

时间:2021-09-27 11:11:11 管理论文 我要投稿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业主的反索赔管理的研究论文

  1概述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业主的反索赔管理的研究论文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索赔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承包商的索赔往往与合同工期和费用相关,业主能否有效做出处理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效益,所以必须重视反索赔的管理,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

  2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对承包商索赔的反索赔

  如果收到对方提出的合同索赔要求,业主应立即启动反索赔工作程序,组织人员对其索赔报告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并采取各种方法和手段来反驳对方所提出的索赔。常用的方法有:

  第一,找出对方在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或者失误,直接向对方提出反索赔,以反索赔对抗对方的索赔要求,使对方认识到自身也存在问题,最终通过相互让步妥协或者互不支付的办法解决。比如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延误索赔要求,发包人可以提出承包商存在管理失误、质量问题导致工期延长以反驳承包商的索赔,使其知难而退,从而不要补偿其索赔要求或者减少其索赔值。

  第二,组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审查对方的索赔要求,对其在报告提到的索赔事项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查清事实,查找合同理由和其他依据,论证能否证明对方的索赔要求或者报告不符合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证明其所描述的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审核其索赔值计算方法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存在错误等,如果其索赔存在错误则可以以此反驳其不合理的索赔要求,从而达到推翻其索赔要求或者减少其索赔值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1)反驳对方的索赔程序。审查对方提出的索赔申请或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合同关于索赔时限的规定。如果索赔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的正式索赔意向书或者索赔报告,其将无权索赔任何费用和工期,也即是丧失提出合同索赔的权利;

  (2)审查索赔要求中描述的干扰事件是否真实存在。索赔要求中提出的索赔干扰事件必须是在施工过程中真实发生的事情,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真实、可查实。不真实存在的、不确定发生的或者是仅是臆想、猜测甚至是人为捏造的干扰事件是不能提出索赔的。业主必须对合同的实施过程全程跟踪和监督,在对方提出索赔后,应能快速通过调查工作确定干扰事件发生的原因、事情发展经过、持续的时间、影响的范围、事件最终造成的损失等有关的情况,并形成详细的事件调查报告,调查期间应同时广泛收集与索赔干扰事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和记录并整理成册,从而能快速判断对方所提索赔事件的真实状况,也方便反索赔工作的开展;

  (3)审查干扰事件的发生的.原因,根据施工合同相关的约定进行责任分析。如果通过上述调查证明干扰事件属实,则要对干扰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全过程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确定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干扰事件的发生,根据合同的约定分析确定其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是由于索赔者自身施工管理上的疏忽大意、管理不善或者工作失误导致了干扰事件的发生,或者根据合同规定该干扰风险应由索赔者自行承担的,则其提出的合同索赔将不能成立。如果干扰事件是由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根据合同约定应由其向责任方提出侵权补偿的,其索赔也不能获得支持。如果干扰事件的发生是双方或者多方的原因共同造成的,则应按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比例共同分担所造成的损失;

  (4)审查索赔要求所依据的理由是否正确、充分。审查分析对方的索赔要求所依据的理由是否有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或有关法规约定支持,对方是否已正确履行合同中规定的通知义务,是否采取了预防或减损措施,所受的损失是否在合同约定的应由对方负责的风险范围以内。业主应对合同总体进行分析,在合同中找出对对方不利或者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充分审查索赔所附的记录,反驳对方索赔理由,从而否定对方的索赔要求;

  (5)审查对方的索赔要求所附的证据是否真实、充足。审查对方所提供的书面证据是否原件,签证资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伪造事实的情况,是否隐瞒部分对己不利的事实证据,所提供的证据能否完整构成事件的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证据能否对其索赔要求提供足够的支持。如果经过审查发现其提交的证据与事实不符、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或者没有法律证明效力(如现场签证不是有效授权人签认等)、证据不充足、提出的索赔要求没有证据支持,则其合同索赔要求是不能获得支持的;

  (6)审核索赔的费用和工期计算是否正确。如果从以上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后仍然找不到对方索赔要求存在的缺陷,说明对方的索赔要求符合合同规定,那就只能重点审核其索赔报告中要求的索赔值了。对索赔费用和索赔工期的审核重点是要审查其计算的基础数据来源是否真实可靠准确,是否存在一项费用多次重复计算的情况,计算的过程和结果是否准确无误;索赔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各项取费是否合理。审核工作中要注意剔除由于索赔方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降低损失的措施所造成的费用。要注意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所得的索赔值会有不同,有时甚至还会有很大的差别,对此,需根据自己的经验及运用科学的方法合理去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要结合实践原因责任分析,依据合同规定、工程惯例等审核索赔值计算的正确性,防止索赔方脱离合同规定多算、乱算索赔值,对索赔方的漫天要价、无理要求要坚决不予认同。

  对工期索赔审查要审核干扰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是否存在共同延误或者交叉延误的情况,是否计算按合同约定理应由索赔方承担风险的工期延误,是否有重复计算等情况。

  对费用索赔应审查索赔方提出的索赔值是否扣除了按照合同约定由其承担的风险范围内或因其自身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审核是否以合同报价为计算基础,其取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有没有重复计算取费,机械和人员的停工、窝工费用单价计算是否合理准确,是否应计算利润等费用。

  3结语

  业主应重视对承包商索赔的预防,同时应做好反索赔管理工作。业主应加强过程管理及工程信息管理,加强对监理的管理、重视与承包商的沟通,才能有效防止承包商索赔,同时也能有力进行反索赔,维护自身的利益。这样也有助于促进合同各方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效率,最终有利于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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