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档列表

古汉语中词的兼类与活用的联系和区别

时间:2021-10-01 17:10:53 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古汉语中词的兼类与活用的联系和区别

内容提要:古代汉语中的词类转换情况多而复杂,目前基本上大都看作“活用”。这既不符合古代汉语的语言实际,又不利于教学。“兼类”和“活用”并存,既有必要,又有可能。

    关键词:古代汉语 词类转换 兼类活用并存

    古代汉语中的词类转换情况多而复杂,而现在语法界对词的转换的处理方法不统一。例如:在“(诸葛)亮身率军攻祁山”句中,“军”充当宾语,是“军队”的意思,具有名词的语法特点,属名词类;在“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柳”句中,“军”带补语“细柳”,是“驻扎”的意思,具有动词的语法特点,又属动词类,对此有人认为“‘军’兼属名词、动词两类”,应把它作“兼类”讲,不应作“活用词”讲;有人认为“‘军细柳’的‘军’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不属兼类”。这个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对“兼类”和“活用”两个概念的理解。前者认为一个词只要兼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就属“兼类”,不要有“活用”的说法;后者认为一个词只要改变了本身的意义,作别类词用,起别类词的作用,就是“活用”,不需要有“兼类”的说法。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说法都比较片面,都没有对“兼类”和“活用”作出科学的解释。我主张古汉语中词的“兼类”和“活用”应二者兼而有之。

    为什么要“兼类”和“活用”二者兼而有之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词的“活用”,什么是词的“兼类”的问题。

    什么样是词的活用呢?从语法角度讲,汉语中的每个词,都属于一定的类别。按本类的语法属性去用词叫本用,反之,叫活用。张世禄教授给“活用”这样定义:“有些词往往在实际的语法结构中临时充当别的成分,和它们经常的用法不合的,这叫‘词的活用’。”(《古代汉语》)廖序东教授给“活用”是这样定义的:“如果一个词偶尔改变本身的意义,作别类词用,起别类词所起的作用,这就叫词的活用。”(《文言语法分析》)这两位教授对词的活用下的定义都强调“临时”或“偶尔”。这就说明词类的活用实际是词在语法结构中的临时运用,一离开结构,那种用法就不存在。词类的活用,属于语法学的范围,不能算是兼类。例如:名词,其语法特点是:可以自由用作主语、宾语;可以用作名词谓语,但不能用作叙述句的谓语,不带宾语;它的前面可加名词、数量词、形容词,但不能加副词。“人”这个词,被用作主语、宾语、定语,是它的经常“职务”,因此它是名词; 至于“人”在“有狼当道,人立而啼。(《中山狼传》)”,这句中的“人”,不是作主语,也不是用作宾语、定语,而是作“立”的状语,意思是“像人似的”。这是它的临时“职务”。这个作用和意义 ,离开了这个具体的句子,就没有了。因此,我们只能说这个“人”是名词作状语,这是它临时取得了作状语的作用,是词的活用,而不能说“人”是兼类词。

    什么叫词的兼类呢?“如果一个词经常具备两类词的语法特点,那就是词的兼类。”(《中学语文教师手册•古代汉语》243页)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词的兼类和活用不同,活用属临时用为某类,兼类属经常用为两类或两类以上。词的兼类和活用有着很大的联系,当一种活用经常化,约定俗成,就变成了兼类了。吕叔湘先生说:“语义的变化比较特殊,只是偶尔这样用,没有经常化,这算是临时‘活用’,不同于永久性的词类转变……这种活用如果经常化了,就成了词类转变了。”(《汉语语法分析问题》46至47页)兼类的词由于在实际语法结构中多次“活用”,以至经常化而把它们的“变性”固定下来,这往往就是词义的引申转变,但是词义的引申转变和“词类活用”毕竟不是一回事,词义的引申转变,是使语言中形成“同词异义”的现象,产生大量的“多义词”,这属于词汇学、词义学范围。“词性活用”则是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