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档列表

改革教育财政拨款体制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时间:2021-10-01 10:49:25 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改革教育财政拨款体制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教育财政拨款包括各级政府对各级教育部门的拨款,各级教育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拨款。本文讨论的对象为教育拨款体制,不讨论政府对教育拨款的数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教育投资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政府对教育的拨款仍是教育投资的主要部分。据统计,1993年全部教育投资为1059.55亿元,其中财政拨款为644.39亿元,占60.79%,其它渠道为415.55亿元,占39.21%。从教育投资来说,我国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一方面,教育投资短缺,政府教育拨款不足,影响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有限的教育投资利用效率较低。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教育财政拨款体制改革的思路,以从体制上保证政府对教育的拨款,提高教育投资的效率,加快教育发展。

  一、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

改革教育财政拨款体制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一)什么是教育经费预算单列

  在我国现行的国家预算科目中,按预算等级依次分为类、款、项、目四级,教育事业费属于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类中的款级,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属于基本建设费类中的社会文教费款级。从财力分配来说,国家预算首先在类级支出中分配,然后依次在款、项、目级中进行再分配,教育经费为国家预算的第二次分配。从财权来说,包括预算的编制,经费的分配权和管理权,教育事业费属于财政部门,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属于计划部门。从拨款程序来说,教育部门举办的管理的高、中、初等教育,其经费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教育部门,再由教育部门拨付给所属学校,政府其它部门举办和管理的高等和中等教育,其经费由财政部门拨付给非教育的政府职能部门,再拨付给其所属学校。

  教育费预算单列的基本涵义为如下几点。

  第一,提高教育经费预算的等级,将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合并,由款级升格为类级,将教育经费在国家预算支出中的第二次分配升格为第一次分配。

  第二,赋于教育部门对教育经费预算的编制权。教育经费预算在平衡教育经费需求与供给的基础上编制。先由教育部门提出教育经费需求预算,然后会同财政和计划部门,根据财力可能,平衡需求与供给,提出教育经费预算建议并纳入国家预算,报同级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第三,教育经费的分配权和管理权划归教育部门。包括教育经费预算在内的国家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划拨给教育部门。教育经费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之间(包括非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和学校)的分配、管理、监控由教育部门行使。

  第四,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到县级。同我国现行政权结构相适应,财政分为中央、省、县、乡四级,但财政预算只列前三级,因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到县级。

  (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的目的和必要

  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的基本目的,是通过提高教育经费预算的级次,实现教育事权与财权的统一,确保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使教育发展与政府对教育拨款相协调,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现行体制下,教育经费预算等级较低,教育的事权属教育部门,教育的财权属财政与计划部门,教育的事权与财权相分离。由此造成的问题有这样几点。第一,教育经费预算数量相对弹性较大,缺乏透明度。在国家预算科目中,级次越低,数量弹性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