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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二批

时间:2021-10-01 17:51:15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证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二批)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专员办事处、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会内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贯彻执行〈证券法〉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1999〕11号)的精神,在1999年12月21日《关于废止部分证券类部门规章的通知》(证监法律字〔1999〕3号)的基础上,我会对成立以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证券类和期货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并逐一进行了确认。其中,应予废止、已明令废止或者自行失效的证券类规章9件,期货类规章35件。现将这两部分共44件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请转各有关单位阅知。

证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二批)

  附件:废止的证券期货类部门规章目录

  一、由原国务院证券委或者由证监会单独发布的规章证券类:

  1.关于印发《1994年上市公司年报编制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202号)

  2.关于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进行辅导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38号)

  3.1995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证监发字〔1995〕199号)

  4.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与格式〉》(1998年修订稿)的通知(证监上字〔1998〕147号)

  5.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8〕148号)

  6.关于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人员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67号)

  7.关于做好证券公司1998年度审计和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1999〕3号)

  期货类:

  1.关于进一步做好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善后工作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26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试点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81号)

  3.《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4〕26号)

  4.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注销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25号)

  5.关于落实《关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规定》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90号)

  6.关于上报期货市场月报表、季报表的通知(证监期字〔1995〕28号)

  7.关于各试点期货交易所暂停接收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37号)

  8.关于转发苏州商品交易所《关于严格禁止大户联手操纵市场的通知》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65号)

  9.关于暂时提高玉米期货交易保证金和禁止用浮动盈利开新仓的规定(证监发字〔1995〕122号)

  10.关于停止公布自行制定的现货采集价和禁止使用非实物交割方式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39号)

  11.关于进一步控制期货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63号)

  12.关于建立期货统计月报表制度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33号)

  13.关于严格限制期货交易所开设异地同步交易点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209号)

  14.关于各期货交易所建立“市场禁止进入制度”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35号)

  15.关于加强定点交割仓库管理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40号)

  16.关于印发《关于期货交易所进行会员制改造的意见》的通知(证监发字〔1995〕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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