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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与西部大开发

时间:2021-10-01 16:29:56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地方税收与西部大开发

1995年国家开始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当前又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那么税收政策在地区经济差距方面具有什么作用?在理论上,供给学派认为较高的边际税率,妨碍经济活动的水平和增长率,因而主张大力削减边际税率。我国在统一税收政策,不再采取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地方不能越权减免中央税情况下,西部地方政府能否通过适当的地方税政策,促进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本文以新财税体制为基础,对1994-1998年地方税的边际税率与各地区经济增长进行了横截面回归,发现降低边际税率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对西部大开发具有重要的财税政策启示。 

地方税收的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确定各省地方税的平均税率或有效税率比较简单:首先计算出每个地区历年税收收入占其GDP的比重,然后在样本期内取宏观税员的平均值。至于估计各个地区的边际税率,必须以其真实税收收入T对真实GDP进行回归: 

T=βo+β1GDP+ε (1) 

其中ε是误差项。税收对GDP的导数或斜率β1,就是边际税率。它近似衡量了GDP增加对税收增加的影响,因而是给定地区的平均边际税率。截距项βo一般应为负,其经济解释是一部分GDP没有纳税。截距异于0,也为检验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显著不同提供了基础。 

由于1994年中国实行了新的财税制度,因此不宜跨1994年直接估计(1)式。但如果我们只对1994-1998的数据回归,发现由于样本时期太短,估计效果不甚理想,只有贵州、吉林、山东和上海等8个省市的截距显著为负,有些省份的截距为正,这种模型结构不同也使地区之间缺乏可比性。为了提高各地区边际税率的稳定和显著程度,增加后面进行增长回归的自由度和可靠性,我们必须扩大样本区间和适当利用以前的信息,为此在方程(1)中引入哑变量D,以考虑制度变革因素。但我们令虚拟变量D在1994-1998年为O,1994年以前取1,这样,GDP的系数就表示1994年后的边际税率。后面的结果将会表明,这样做既使地方的边际税率显著异于平均税率,而且使各地区的边际税率相互可比。 

由于缺乏中央税收的地区来源结构数据,我们只能利用地方财政的税收收入数据,估计各地区地方税的边际和有效平均税率,主要分析地方税收政策与地区经济增长的关系。所有的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税务年鉴、各省市统计年鉴、经济年鉴有关各期和2000年中国统计摘要。各地区的GDP、人均GDP和税收收入,都是经我们计算的以1990年为100的全国GDP平减指数调整后的真实变量,经济增长也指真实GDP的增长。因为我国1983年开始“利改税。,我们利用各地区1983年-1998年的数据估计加入哑变量的方程(1)。回归效果比较好,可决系数平均为O.88,不存在序列相关问题,哑变量和边际税率的系数均相当显著,且具有预期的符号,常数项全部为负,尽管个别省份不显著,而且通过了系数整体显著的联合检验。为节省篇幅,我们这里只列出估计的各省边际税率 

其中估计的截距为员比较符合实际,因为我国GDP的许多组成部分,如某些个人收入没有进入税基,它们是不交纳税收的。这些说明我们对1994-1998年地方税边际税率的估计总体上异于同期的平均税率,这可以从边际税率对平均税率的回归中看出来: 

MT=0.003+1.436AT (2) 

(0.136)(7.371*) 

R2=0.685,调整后 

R2=0.672,F=54.330*, 

DW=2.118 

其中,MT和AT分别指1994-1998年地方税的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括号里的是t-统计值(下同)。从(2)式可以看出,边际税率总体约是平均税率的1.44倍。边际税率大于平均税率,说明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总体上是累进性的,这也与我国近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逐步提高和国外税制情况吻合。但分地区看,西部地区的累进程度最大,边际税率约是平均税率1.7倍,中部和东部基本相等同为1.4倍。&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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